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和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舞蹈、音乐等方面表演艺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
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表演艺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
3.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本技能、表演剧目、艺术概论、文学修养课程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业务学习等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戏剧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
开设院校:
云南艺术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延边大学
吉林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深圳大学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四川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
天津音乐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内蒙古大学
沈阳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
吉首大学
内江师范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