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
1.一切为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保证他们看到越来越多高质量的未成年人音像作品。
2.宣扬和推广优秀国产音像制品,树立民族音像品牌,推动我国音像产业更大发展。
二、活动主办机构 :
1.发起单位: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中国儿童中心
2.承办单位:中国未成年人优秀音像制品评审与推广组委会
3.协办媒体:中国文化报、中国文化市场网、新浪网教育频道
三、评选时间:2005年5月~2005年10月
四、评选流程:
1.作品征集:5月16日-6月16日
由组委会有关机构根据北京、上海、广东省、福建省等地音像市场2004年度音像制品的销售排行,在年底(或年初)推选出上一年度的最新优秀音像制品名单。各类(电影类、电视剧类、动画片类、教育类、记录片类、音乐戏剧类)前500名的音像制品可以进入参赛。
2.普选:由三部分构成:6月16日-8月31日
第一部分是组委会在全国选择一定规模的评选家庭,按照10个家庭评选一部作品的比例投放各参评企业的音像制品,由这些家庭按照组委会提供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投票。
第二部分是通过组委会专门网站,让在线观看过音像制品的网友投票。
第三部分是通过在合作协办平面媒体上刊登选票,请读者邮寄投票。
3.展映:9月1日-10月中旬
由组委会有关机构根据普选,每类制品的前20名将获得"中国未成年人优秀音像制品" 的称号,参加在全国各地举行的展映活动,并赋予当地的儿童文化机构和教育机构观赏。
4.专家评审:9月-10月中旬
邀请各界专家36名担任专家评委,同时邀请各学校派出学生代表30名作为学生评委。评委在中国儿童中心集中观看参选的提名作品,按照评分集中讨论后,评选出最终获大奖作品20部。
5.奖励:展映及评审工作结束后
举办颁奖晚会,宣布评优大赛结果,颁发获奖奖金和证书,同时进 行学生才艺汇演和观众抽奖等活动。
五、优秀音像制品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体系:评分主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即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教育性四性统一。以100分为总分,四性各占25分。
2.各性具体评判指标如下:(共计100分)
(一) 思想性(25分)
1、政治立场的正确性(7分):是否坚持了正确的党的方针政策。
2、描绘生活的时代感(6分):作品是否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对于历史氛围的营造是否真实。
3、反映现实生活的深刻性(6分):作品对于现实生活中问题原因的观察与思考是否达到一定深度。
4、表现现实生活的代表性(6分):作品表现的人物、事件和情节是否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艺术性(25分)
1、故事内容与叙事(情节)设计的协调性;(7分)
2、形象塑造与细节刻画的生动性;(6分)
3、角色(演员)表演的真实性;(6分)
4、形式(画面、色彩、声音等)美感与思想内容的统一性。(6分)
(三)观赏性(25分)
1、视觉效果:是否展现了富有冲击力的视觉奇观场景;作品的特技效果是否优秀。(7分)
2、声音效果:声音是否清晰,有无杂音,作品音响合成及环绕立体声效果如何。(6分)
3、美术设计:作品的色调、字幕、场景的美术设计效果是否新颖独特。(6分)
4、时尚特性:作品的题材是否社会热点,是否有当红的演员或角色出演。(6分)
(四)教育性(25分)
1、新颖性:作品是否在形式、风格、内容等方面呈现出新颖的特点,能够吸引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学习新知的热情。(7分)
2、启发性:作品在培养未成年人动手能力、思考方法等方面是否具有较大的启发性。(6分)
3、针对性:作品是否对于某一类的青少年学习和接受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6分)
4、创新性:作品能否支持未成年人的学习未知领域和探究式学习的习惯养成。(6分)
中国未成年人优秀音像制品评审与推广组委会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