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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05/16 14:08  新浪教育

  2005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始创于1902年建立的三江师范学堂,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学校本部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市的中心,为六朝皇宫和明代国子监的所在,历来人文荟萃,俊彦云集,人称学府胜地。东南大学是国务院首批可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和审定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及自批增列博士生导师的大学;1995年通过验收进入首批“211工程”建设行列;1996年通过“本科教学优秀学校评估”, 成为全国第一批三所“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学校”之一;2001年2月,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了《重点共建东南大学协议》,成为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东南大学被国家列入“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东南大学以“严谨求实、团结奋进”的校风和“勤奋、刻苦、创新”的学风自励,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园地。

  二、办学特色

  1、加快学科专业建设,拓宽专业面,培养复合型应用人才。我校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目录,将本科专业调整为60个,学生只要修完专业的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的必修学分,就可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自主选择本学科的专业方向,使学生能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扩大知识面,增强适应能力。

  2、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实行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课,学生可选择任课教师。同时,保证课程考核的权威性、统一性以及评分的公正性、客观性。

  3、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学生修完专业必修课、限选课,可跨系或跨专业选课,只要能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必修学分和总学分即可毕业。

  4、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提前毕业;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交费重修;学年之间可停学,但必须在八年内完成本科学业。

  5、停学创业:学生于学年结束前,可按学校规定申请停学,工作1—2年再返校学习。

  6、除少数课程外,学生可申请自学,通过学校组织的免修考试,既可获得申请课程的学分。

  7、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入学一年后,符合学校“转系、转专业实施细则”的学生可按自己的志向提出转系、转专业申请,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转系或转专业学习。

  8、录取到我校电类、机械动力类专业的优秀考生,可在收到“东南大学吴健雄学院申请表”后提出申请,经考核择优转入吴健雄学院的电类强化班和机械动力类强化班学习。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隶属单位:国家教育部 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本硕连读:七年;高职(专科):三年;

  4、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学历证书

  四、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华东六省一市及湖南、湖北招生,文、理兼收。 江苏籍考生须达到江苏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本科分数线方可报考;其他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书方可报考。我校没有设点的省(市)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3)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方可报考。

  2、录取规则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实行按志愿录取。在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间级差为50分。

  4)体检标准:执行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5)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录取。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6)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录取结果公布:a.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公布;b.在我校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8)我校继续进行“自主录取”试点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2005年东南大学自主录取方案”。

  五、新生入学

  入学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方案

  1、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本科:普通专业46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年

  高职(专科):4100元/生.年

  2)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2、奖励

  1)高考奖励:凡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名者,奖励10000元/人(不再重复得奖,不限名额,下同);前50名者,奖励8000元/人;前200名者,奖励4000元/人。

  2)奖学金:学校设有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课程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总金额约1200余万元/年。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措施

  1)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江苏省籍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贷款。

  2)勤工助学:学校设立300余万元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适当岗位临时工作的报酬。

  3)困难补助: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给予一定的补助,以保证其完成学业。

  4)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困生可全部或部分减免学费。

  5)社会资助。

  七、招生专业、人数

  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网站,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八、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校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5-83792352

  九、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地址: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邮编:210096 电话:025-83792452

  传真:025-83792593

  Email:zhaoban@seu.edu.cn

  网址:xsc.seu.edu.cn/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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