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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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20 18:04 新浪教育 | ||||||||
一、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二、院校代码:10407 三、院校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硕士、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六、校址及办学地点: 1、硕士、本科: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2、高职(专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双港东大街(南昌校区)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安排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凡符合规定优惠照顾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对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需有关证书)优先录取。 4、我校开设英语、日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录取到校后需转修英语或日语。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艺术类专业的录取:2005年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四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山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福建、广东、江西等八个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录取时采用以专业和文化的综合成绩总分(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江西考生按江西省高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体育类专业录取: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体育类专业规定的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控制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采用专业成绩优先的方式录取。 9、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后,一律不予更换。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退回。 八、收费标准:学费(元/人·年):本科文史类、理工类3795-- 4255,艺术类8000,体育类4255;住宿费1000元/人·年(公寓);代收教材费8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高职(专科)文史类、理工类学费5000元/人·年,住宿费900元/人·年,代收教材费600元(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九、奖学金和贷学金:学校实行新生入学奖,对考分高于所在省首次公布的本科线40分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给予1000元奖励(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两专业学生每年可获得专业奖学金2000元;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面30%;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单项奖学金、贷款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机会和保障。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邮政编码:341000 电话:0797-8312088、8312507、8312508 传 真:0797-8312379 网址:www.jxust.cn 电子信箱:10407@mail.jxus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