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求职招聘 > 正文

20元的商业秘密--保密费显失公平可申请仲裁

http://www.sina.com.cn 2005/05/26 11:24  新闻晨报

  20元的保密费

  分析:保密费显失公平可申请仲裁

  小贾在某设备公司工作已有好几年了。从进公司的那天起,小贾就收到了公司统一发放的“商业秘密保守协议”。其中约定,小贾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公司所有商业经营
信息均为商业秘密,小贾不得任意泄漏给他人。同时,不得兼职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性的行业。小贾离职后2年内也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或自己经营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机构。与此相对应,协议约定,公司将每月向小贾发放保密费。

  此后,公司果然每月按时在发工资的同时发给了小贾保密费,只是这责任重大的保密费却只有区区20元钱。小贾纳闷了,难道20元就足以和那么多的限制对等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自己还有必要履行“商业秘密保守协议”里的约定吗?

  很明显,公司支付的保密费数额显失公平。“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据此,小贾可首先与公司协商调整保密费数额。如公司拒绝,小贾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对保密费的劳动仲裁,要求司法机关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为自己确定合理的保密费。同时,小贾也可以请求确认该保密约定无效。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离职员工如果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择业自主权利又受到竞业限制合同的限制,双重的不利势必影响其生存状况和发展前景。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以损害离职员工的生存权为代价。

  小包是某公司的设计总监,负责公司产品的设计业务。公司与小包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除了约定小包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等之外,还约定了违约金。即如果小包违反了协议的约定,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工作的话,需赔偿公司违约金20万元。

  谁知,时隔一年多后,小包突然不来公司上班了。公司多方打听小包的下落,并向小包原来的家庭住址寄送了挂号信,但均无法得知小包的下落。由于小包的突然“蒸发”,公司的设计工作不得不暂时停下,另行招聘合适的主管。

  不久,公司得知小包已离开本市赴某市一竞争对手公司工作,担任的职位与在老公司的一样。公司非常气愤,当即将小包告上了仲裁庭,并将新公司也一并作为被告。最终法院判决,小包与新公司共同承担对原公司20万元的违约金。

  

 [1] [2] [下一页]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MP3 手机 相机
 
服饰 首饰 护肤

旅游 电脑 礼品

精品折扣一拍网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 分类信息 出口商机一网打尽 老婆日记:他越来越棒 创业好项目发家百招 治疗男女泌尿科疾病
·05年哪些项目赚钱快! ·打工不如当老板! ·治疗预防男科妇科疾病 ·拯救中老年帕金森
·投1.8万办厂利润惊人 ·加盟哈佛幼教,赚疯了! ·新浪联盟额外增值! ·挑战肿瘤疾病杀手
·百姓赚钱直通车! ·投资1000元:利润惊人! ·分类信息圆您创业梦想 ·时尚充气千斤顶
·开唐林香烧鸡烤鸭店 ·代理一个县,年赚80万! ·专谈治疗顽固性皮肤病 ·阻断病源治疗病毒!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227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