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代码:10293
院校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
三牌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
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9号
吴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市鲈乡南路
录取规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三、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四、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五、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结果公布:由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在相关媒体或资料以及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七、2005年我校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将根据考生五门课总分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选科要求。
八、为贯彻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高校招生改革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05年在江苏本科第一批招生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具体方案如下:
(一)录取对象及其条件
对所填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总分达到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的下列考生,由我校自主择优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理、信息学三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和全国数、理、信息学三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2、省招办确定的两门以上(含两门)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在全省前5%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理、信息学三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同时获得两个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
5、我校中学生源基地学校、我校认定的部分省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并提供相关成绩的考生;
6、参加省教育厅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的考生;
7、参加省教育厅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8、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有特长且获得省级以上证书者。
(二)录取政策
1、符合上述条件第1、2、6条,经我校确认者,我校予以录取并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2、符合上述条件第3、4、7条,经我校确认者,我校予以录取并可加20分安排专业。
3、符合上述条件第5、8条,经我校确认者,我校予以录取并可加10分安排专业。
九、我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以及录取本校相关学科带头人的子女和对本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我校通达学院(代码1811)和吴江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858)的录取工作按省招办规定进行。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文件规定颁发毕(结)业证书。
十一、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