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青海大学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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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30 14:09 新浪教育 | ||||||||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5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2、校址: 校本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97号 医 学 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16号 农牧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39号 财经学院: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4、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5、办学特点:青海大学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目前是省部共建高校,青海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和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高校之一。 6、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5310409 传 真:(0971)5311498 邮政编码:810016 E-mail:qdzsb@qhu,edu.cn 网 址:www.qhu.cn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的男性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制定男女生比例。 4、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计算机应用方向)、麻醉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药学、护理学、药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藏医学(藏西医结合方向)专业、藏药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定外语语种且不要求口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考生,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原始成绩)。 5、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由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学费、住宿费及奖学金,新生入校后与该公司签定有关协议,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由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在公司本部或青海、湖南、四川、内蒙古等地设立的公司中就业。若无此意向的考生请勿报该专业。 6、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2、进档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适当考虑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3、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我校网站中公布。 四、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2800—3200元/年;理工类专业2800—3300元/年;农牧类专业2400元/年;医学类专业2800—3300元/年 2、普通专科:文史类2500元/年,理工类2500—3100元/年。 3、高职:2700-3100元/年。 4、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按青海省计委物价处审批的标准执行,根据所住房型,400-1200元/生.年不等;由学校统一代购卧具,收费标准为300元/生,所有权归学生本人。 五、毕业证书的发放 1、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照《青海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青海大学毕业证书。 2、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青海大学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授予相关学士学位。 六、奖助贷措施 1、奖学金设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奖励面10%,600元/生.年。 (2)专业奖学金:凡农林牧专业及民族班学生均享受,600元/生.年。 (3)单项奖学金:学生在全国、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获该奖,奖励金额为30-400元。 (4)小岛奖学金: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用于奖励优秀学生,500元/生.年。 (5)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4000—6000元/人。 2、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为帮助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学业,由社会和个人提供,设立了爱心基金助学金、汤生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第二炮兵支援西部助学金、虎彩英才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学校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还设立了特困生补助金1000元/人.年。 3、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我校设立青海大学学生资助办公室,制定了《青海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可向学校提出贷款申请,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通过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以创立更多的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 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