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英语专业以及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
招生对象及要求:
1、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
康;未婚;热爱体育事业;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者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它专业年龄不限。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体育加试,考试时间、地点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需要参加体育加试。
3、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4、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考生任何一眼裸视不得低于4.7,其他专业考生任何一眼裸视不得低于4.5。
5、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要求体育成绩不低于80分,如生源不足我校可根据情况适当降分,外语成绩不抵于60分;英语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其他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
6、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康复与健康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他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2005年招生的主修方向是: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乒乓球、游泳、武术、体操、艺术体操、健美操等。
全国统招专业报名、考试均由当地招办负责。
港、澳、台考生可向广东省高招办联合招生处、北京市高招办报名或与我校招办联系。
广东省高招办电话:(020)38627826
北京市高招办电话:(010)621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