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孝感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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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01 16:00 新浪教育 | ||||||||
一、学校全称: 孝感学院院校代码:10528 二、办学性质及层次: 公办湖北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地点: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距九省通衢武汉市45公里,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25公里,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316国道穿城而过,交通便捷。
四、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4、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仍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 6、艺术类专业考生通过专业测试,视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按比例排序择优录取,具体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50%。对于我校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市、区),学校承认该省统一组织的联考成绩或本科院校的专业合格证;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各专业以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相应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8、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若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学历学位管理办法: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体检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杂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执行。 七、奖学金: 学校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奖学金,奖学金按照《孝感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每年评定一次。 八、助学贷款: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家庭所在地办理商业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受益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100%由学校补贴,受益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九、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阳光助学基金”和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支持和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通过勤工助学和其他劳动方式获取报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十、贫困生补助: 学校建立贫困生档案,划拨专款资助贫困生。 十一 、录取结果的公布: ①寄发录取通知书; ②通过电话咨询或校园网查询。 招生咨询电话:0712- 2345651,2345652,2345653 ,2345654 联系电话:0712-2345323 传真:0712-2345668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网址:www.xgu.cn E-mail:xgxyzbb@xgu.cnxgxyzjc@xg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