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韶关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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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7 18:08 新浪教育 | ||||||||
学校代码:0571 学校名称:韶关学院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大塘路
邮政编码: 512005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1 — 8120066 , 8120067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条件: 贯彻 " 德智体全面衡量,以考试分数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的原则。 录取规则: 1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广东省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法招生,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录取程序,录取新生,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履行对考生和社会的承诺,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2 、考生档案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与事实不符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3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 4 、 ( 1 )韶关学院本科专业在第二批 A 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 2 )韶关学院专科专业在第三批 A 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 3 )面向韶关市招生的专科专业在第三批 B 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5 、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学校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录取,不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6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一填报医学类专业,则视其为不服从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也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 填报医学类专业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录取。 7 、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8 、奖、助、贷学金设置情况: ( 1 ) 优秀新生奖学金: 总分达到第一批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本科专业、符合录取条件的 新生,其中:广东省的美术、音乐、体育专业新生各奖励文化总分第 1 名;普通专业奖励全校文化总分的前 10 名;外省各省区考生奖励该省区文科文化总分第 1 名和理科文化总分第 1 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10000 元。(全校共奖励 47 名新生,奖金人民币 47 万元)。 ( 2 ) 体育特长新生奖:获得国家等级标准近一级、一级运动员(包括田径、游泳、篮球等)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并填报我校志愿被录取的新生(含本专科),每人一次性奖励 人民币 4000 元。 ( 3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一等 8 人, 人民币 6000 元 / 人;二等 27 人, 人民币 4000 元 / 人。 ( 4 )优秀学生奖励金:学校设立综合奖(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单项奖( 13 项)和十佳奖( 10 项),每学年评奖一次,奖励金额每项 人民币 300-2000 元,奖励面达 40% 。 ( 5 )香港黎灿大学生助学金:每学年 30 人, 人民币 2000 元 / 人。 ( 6 )香港邓安堂助学金,每学年 12 人,助学金额是当年全额学费。 ( 7 )香港陈维锋助学金:每学年 6 人,助学金额是当年全额学费。 ( 8 )香港雷梁奖助学金:每学年 9 人, 人民币 1000 元 / 人。 ( 9 )香港镇泰集团奖助学金:一等 10 人, 人民币 3000 元 / 人;二等 25 人, 人民币 2000 元 / 人。 ( 10 )英东生物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可享受香港铭源基金“英东生物工程学院研究发展捐资项目”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若干人,奖学金为每学年人民币 200—800 元 / 人;助学金 15 人,其中:一等助学金 5 人,金额为每学年人民币 2000 元 / 人,二等助学金 10 人,金额为每学年人民币 1000 元 / 人。 ( 11 )特(贫)困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至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 A 、在校期间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每学年 人民币 6000 元。 B 、在校期间可申请校内免息生活费借款,每学年 50~100 人,最高借款每学年 人民币 2000 元 / 人。 C 优先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岗位,现有勤工助学岗位 600 个。 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见我校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