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招下周启动 将实施回避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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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7/01 11:08 新闻晨报 | |||||||||
□记者王婧 晨报讯下周起,本市中招工作便将启动。市教委昨日出台实施中招“阳光工程”的规定,其中规定了回避制度,直系亲属有参加2005年中考的人员,当年必须回避。 此次中招加强了对特长生招生的监管,录取体育特长生和文艺特长生,要按学校招生
在招收择校生方面,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区县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5%;单个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 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发现招生考试人员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取消其招生工作资格。 这份名为“中招管理和监察意见”的规定还指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需建立考生接待制度,认真受理招生考试中的群众信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