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学生自杀 生命为何不能承受“择校”之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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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7/27 17:56 光明日报 | |||||||||
作者:何勇海 当同学们兴高采烈地参加结业典礼时,宁夏银川市13岁的小学毕业生秀秀却永远离开了人间。据新华社电,秀秀成绩一般,但最想上银川市最好的几个初中,她无意间听说择校要交纳数万元择校费,而备感压力。在她留给父母100多字的遗书里,“我是个差生”、“我死了可以帮您们节约10万元”等字眼,深深地刺痛着人们的心。
这又是一条“择校费杀人”的新闻!面对秀秀的自杀,我一方面慨叹当今孩子心理实在太脆弱了,他们承载了太沉重的压力,另一方面更想质问我们的教育部门:是谁给家长以及孩子施加了择校的压力? 多年来,教育乱收费问题一直为国人所诟病。去年秋季新学年伊始,全国各地义务教育推行“一费制”,意在根治教育乱收费,然而“一费制”并不包括数目不菲的择校费。如今,择校费愈演愈烈,按质论价,成为了最高额的教育乱收费,沉甸甸地强压在想上好学校的学生家长乃至学生身上,而且收起费来冠冕堂皇、理直气壮,难怪会发生“择校费杀人”的悲剧了。 究其原因,择校费的根源在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政府集中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建设“重点学校”,这对于望子成龙的父母来说,无疑具有极大吸引力。校与校之间巨大的实力差距,导致择校费不断攀升。也许有人说,政府集中最优质的教育资源培育“重点学校”,对其他学校是一种激励,优质教育资源将越来越多,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优质教育,其实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优质资源是相对的,数量是有限的。 此外,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那些掌控着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四处伸手,千方百计挖取优秀生源,借升学率提高知名度,获取高达数千元、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择校高收益。这股择校风气已演变为“权力寻租”的一种形式,更带来严重的后果:在小学阶段,学生之间以成绩论英雄,让学生像秀秀那般产生“学习成绩不好即差生”、“上不了好的初中学校即失败”的心理。择校歪风不刹,“秀秀”们的悲剧就难以遏止。 其实,办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不能老盯住家长的腰包,不能只是有钱、有权人的孩子才能接受优质教育,而无钱、无权人的孩子只能接受质量较差的教育,否则有悖于义务教育平等性、公正性原则,有违义务教育阶段最起码的教育公平——均衡发展。更要说明的是,教育的“产品”是人,是人的素质,当百年树人的教育要靠金钱明码标价售卖时,恐怕教育人的本性会走向反面。秀秀的悲剧或许可以证明这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