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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鹰天生我才》创业精英大赛选手参赛须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08/23 13:08  新浪教育

  《大红鹰天生我才》全国创业精英大赛第二季(以下简称《天生我才》)的比赛分为“全国分区域选拔”(初赛)、“十万元创业版”(复赛)和“百万元精英版”(决赛)三个部分。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节目方与选手都要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一、《天生我才》的权利与义务:

  1、《天生我才》不向选手收取报名费;

  2、在“全国分区域选拔”(初赛)阶段,选出80名选手进入到“十万元创业版”(复赛),其中杭州赛区40名,其他4个赛区各10名。在复赛中,这80名选手将通过“十万元创业版”(复赛)的比赛选出16名优胜者。他们将各获得人民币拾万元创业投资,同时也将进入“百万元精英版”(决赛)。

  在决赛中,16名创业精英将会被分成两个团队进行真实商业项目的比拼。

  每次任务中输掉的团队经过《天生我才》评审团评审后,将有一名选手要出局。在经过层层递进的闯关任务之后,最后胜出的那一位就可以获得人民币贰佰万元创业投资以及人民币拾万元创业奖金。

  3、 《天生我才》将全程记录、拍摄各个阶段赛事的全过程,将所拍摄的内容制成电视节目播出,选手的肖像除了用于与节目相关的外围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活动;

  4、 在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的食、宿、行由节目方统一安排,费用由节目方承担。

  5、 《天生我才》为进入复赛的80名选手购买拍摄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壹份。

  6、浙江卫视拥有本次活动之解释权。

  二、选手的权利和义务:

  1、 选手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守法公民,无任何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天生我才》。

  3、 能够确认自己的身份,而且身体健康,并自愿向节目方出示自己真实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创业计划书。

  4、 选手自愿参加面试的食、宿、行等所有费用。

  5、 选手接受节目方的拍摄方式、方法,并保证全程参加,不得中途退出。如果进入决赛的选手因自身事宜退出比赛,将视为自动放弃10万元创业投资,并愿承担因退出而造成的节目损失与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如果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选手不能继续参加比赛,选手将通过与节目方协商,在得到节目方许可后方可退出。

  6、 在拍摄期间,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注意自身的安全,遵守拍摄计划。

  7、除非有节目组的专门安排,在完成各项比赛期间,不得借用浙江卫视及《天生我才》的任何资源,不得以浙江卫视《天生我才》的名义为自己比赛获取便利。

  9、决赛阶段,选手在比赛中除了使用节目方提供的项目经费外,不能用自已的费用来完成任务。

  10、 保证无条件参加节目方组织安排的与本次比赛相关的其他外围活动,包括进行公众宣传、参与节目制作、接受媒体采访等,并且同意节目方对所拍摄的内容无偿播出。

  11、 在节目方播出所拍摄的节目前,对所参与的节目有保密的义务,不得用任何方式泄露与节目相关的内容。

  12、 保证在比赛期间绝不参加其他任何有损本次活动形象和利益的商业活动。

  13、 在参赛过程中,保证不在活动主办方开辟的电视栏目、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表违法、违规或者不道德的言论,更不会利用技术上的缺漏对上述媒体进行攻击。

  16、 在参与电视创业闯关最后胜出后,同意得到的是创业的风险投资,而不是无条件的财富,选手的创业计划将由银行、风险投资方及《天生我才》主办方共同组成的评审团评审,并以此为依据发放风险投资,本赛季复赛获胜者发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拾万元整,决赛获胜者发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百万元整。选手在其后的创业过程中,愿意接受节目方和风险投资方的财务监督。

  17、 本赛季决赛获胜者所获

创业基金人民币拾万元整为税前款,相关税费由获胜选手自理。

  18、 接受和理解节目方对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的解释。

  三、选手的押金事宜。

  1、 为确保拍摄任务的顺利完成、防止节目内容的外泄,主办方将向进入百万元精英版(决赛)的选手收取押金人民币五千元。在赛前收取,拍摄结束后归还。

  2、 选手在遵守各项条款的前提下,节目方全额返还选手所交押金。选手若中途退出或是在节目方播出所拍摄的节目前泄露与节目相关的内容,节目方有权没收选手所交的全部押金。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和法律责任由选手承担。

  四、选手的获奖事宜。

  1、 本赛季复赛阶段获胜的拾陆名选手将各获得人民币拾万元整的创业风险投资。

  2、 大赛本赛季产生最终获胜者壹名,将获得人民币拾万元整的创业奖金,以及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百万元整的创业投资(其中包含大赛最终获胜者在复赛获胜后所得的人民币拾万元整的创业风险投资)。

  3、 现金奖励所得税自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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