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高招录取用性别歧视来平衡男女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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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8/30 11:22 半岛都市报 | |||||||||
向来不缺少新闻的北大又有新闻爆出:媒体8月29日报道,北大外国语学院小语种专业录取新生时男女有别——男生为:文科590分,理科619分;女生为:文科598分,理科636分;文理科女生分数线分别比男生高出8分和17分。一位母亲愤怒地说:“这是明目张胆的性别歧视!” 简直难以置信,地域歧视之外,性别歧视竟然也是高校招生中的“潜规则”之一。
众多大学高考录取中的性别歧视政策——男女生分别划定分数线、分别排队录取,都有同样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缓解男女生比例严重失调。 殊不知,有些“男女比例失调”是需要矫正的——比如选择性人流,有些“男女比例失调”却越矫正越可笑——比如提高女性站立小便的“比例”。而高校部分专业学生的“男女比例失调”,明显倾向于后者。高考并不像体育运动,并没有因为性别差异而给男女生制定不同的评判标准;在同一评判标准之下,既然在某些专业上女生报考比例大并且成绩优异,那说明她们相比男生而言,对这个专业更有兴趣,而且已经用分数证明了她们的实力和天赋——对于既有兴趣又有天赋的考生不予录取,却要去追求什么“男女比例平衡”,这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大学作为大批社会精英的拥有者和培养者,不仅要体现理论学识之“大”,更应体现人文素养之“大”。大学管理者对“人性”以及建立在人性基础上的“人格尊严”,应该比所有的社会人更加抱有敬畏感;对于“公平”概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该比所有的社会人体味更加深刻并且身体力行。歧视就是歧视,没有任何借口。社会人尚且看得出来是“明目张胆的性别歧视”,独独大学管理者却反应迟钝并解释出一番大道理,这是何其悲哀?(作者:舒圣祥)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