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范收费本是硬性规定 承诺怎能治得了乱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09/06 11: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在大中小学开学之际,湖北省教育厅组织该省的100多所大中小学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学校收费的政策和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有关政策规定,不强制收费。 切实规范大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国家和各地方早就有相关政策予以规定。湖北省教育厅组织部分学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初衷,或许是希望通过这些学校的“承诺”
学校实行规范收费,属于国家政策的刚性规定,任何地区的任何学校,都必须无条件地遵照执行,而不在于你“承诺”还是“没有承诺”。笔者不禁要问:要是某学校不愿向社会承诺,是否就意味着可以乱收费呢?要是省教育厅不组织这次承诺活动,是否就意味着全省的教育收费就可以各行其是呢?显然不是。因此我们可以说,不论湖北省教育厅的承诺活动搞得如何轰轰烈烈,对大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都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我们甚至不能排除有的学校会以“并未承诺”作为继续乱收费的挡箭牌。 将必须严格执行的国家政策“承诺”一番,这是对“承诺”的滥用。这种不伦不类的“承诺”,非但不能有效规范教育收费,还可能会使学校和社会造成误解,以为遏制乱收费靠的就是承诺。 教育乱收费是危害百姓、影响政府形象的一大公害,只有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才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杀手锏!否则,在向社会承诺的背后,很可能依然是一些学校的我行我素。(作者:张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