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落榜状元的悲喜遭遇看教育泛行政化之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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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9/16 11:05 燕赵都市报 | |||||||||
海南高考状元李洋因“移民”身份而梦断清华的事,曾一度成为媒体报道、评论的热点,15日,李洋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遭包括清华在内的内地高校抛弃的他,被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录取了,并获城大颁发合计44万港元的“状元奖学金”。(9月15日《北京青年报》) 不知因梦断清华遭遇过很大打击的李洋和他的父母,此时此刻心中是何种滋味;也不
不拘一格降人才,录取了按内地规则不能上名校的人,并不折不扣地施之以状元的待遇——正是在这样一种鲜明的对比中,不同规则的优劣得以展现。 香港城大以录取李洋表达了他们对招生的价值判断:录不录取一个人,完全是按照自主的教育规则加以考虑。对于李洋,城大的评价简单得很,只会以教育的眼光看他的成绩和素质,不会考虑诸如“高考移民”之类的其他身份。无疑,这种招生体制是符合教育规律的科学体制,教育范畴内的评价标准就只能以教育的眼光,而不能掺和其他因素,政治的、经济的或行政的。 我们来看,为何李洋作为高考状元却被限报名校,为何清华想录取他却又没有走出这一步,甚至为何会出现“高考移民”这种中国独有的名词。这都与教育问题的复杂化有关:本身纯粹的教育问题,却被附上许多政治、经济方面的考虑,为了这个政治目的把公平扭一下,为了那个经济目的再扭一下,结果教育问题就很难在纯粹的教育逻辑中理解了,教育公平也很难以纯粹教育的眼光审视了,价值评判标准很容易陷入了混乱。 这直接导致了教育的行政化:即教育不再是单纯的教育,而是受到来自各方面、各层次行政权力的影响。比如,考虑到本地区的利益,某地就可以随便出台政策左右招生录取,海南省的限报政策就是典型;比如,清华虽然想录取这位高考状元,但考虑到与地方的合作关系,不得不遵守一种潜规则,给海南方面以“面子”——不仅清华,其他名校也没有谁会为了一个李洋而得罪一个地方政府。如此,在内地的教育体制中,按纯粹教育标准能上名校的李洋,其前途就这样被种种非教育考虑“谋杀”了。 可能很多人会谈到规则的遵守,说李洋落榜是规则惩罚的结果,可这种规则是以教育的标准制订的吗?这样的追问可以延着海南省那条“限报”的霸王规则向前追溯。 很多网友在《海南移民高考状元被香港城大录取》这条新闻下留言,向李洋“重获新生”表示祝贺,我想,所以祝贺,因为这个结果符合他们“正义的感觉”——而一个符合公正正义感觉的教育体制,一定是纯粹按教育标准、而不附加其他考虑的体制。(文/曹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