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教学重大改革:学生不认可教师须下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11/07 12:07 新京报 | |||||||||
教学质量得不到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学督导组认可的南开大学教师,将被暂停或取消授课资格。 在日前结束的南开大学2005年教学工作会议上,南开大学提出将质量管理引入本科教学全过程,设立专门的教学质量科,负责教学过程及其结果的监控。
南开大学副校长逄锦聚说,学校将通过3个渠道为教师打分:学生直接评教、校领导听课评教和教学督导组评教。督导组由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与思维活跃的青年教师按照相应的比例组成,并定期更换。 凡经学生评教、教学督导组打分和领导听课被认为教学质量差的,责令任课教师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院系学术委员会有权暂停或者取消其授课资格,并酌情扣发岗位津贴。如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岗位津贴也将降档。(记者 郭少峰 通讯员 张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