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开京剧课是“成人本位”的表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17:24   光明网

  作者:李辉

  2月21日《京华时报》载,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教育部今年将在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试点在音乐课程中增加京剧内容。北京作为参与试点的地区,从新学期起将在20所中小学试点开设京剧课。《智斗》、《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等经典京剧唱段将正式进入中小学课堂。

  不可否认,教育部试点京剧进入中小学课

  堂之“强化学生民族文化学习意识”的初衷是良好的,但就算仅仅只是“试点”,也像个“拍脑袋”的主意,显得有欠思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算教育部觉得京剧是国粹,“纳入学校教育非常有必要”,但“必要”却并不等于“可行”,真正要推行起来恐怕要遇到一系列的困难。

  首先,在推行的过程中将遇到的第一个“瓶颈”就是师资力量的配备的问题。京剧是一门具有一百多年历史,发展得比较精致和成熟的综合性艺术,它不仅仅是“唱”的问题——在服装、道具、化装等方面都独具特色,并且要求演员兼具唱、念、做、打四种基本功——要精通这些东西,除了要具有一定的天赋外,非经过几年的专门训练不可,若仅仅凭学校现有的音乐教师,恐怕难以承担这门课程的教学任务罢。如果为了“创新”的缘故而硬性推行,难免要弄成个“四不象”,浪费了有限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生的宝贵时间且不说,更重要的是糟蹋了神圣的“国粹”,岂不是“罪莫大焉”?

  其次,在小学里开设京剧课也是不尊重儿童和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成人本位”的表现。莫说儿童,就算成人,也未必个个喜欢京剧,若作为一门学校课程强加给他们,可能会适得其反,根本起不到“强化学生民族文化学习意识”的作用。如周作人先生所强调的,儿童文艺应该是以儿童为本位的文艺。这种文艺应该能顺应满足儿童之本能的兴趣与趣味,就其形式而言,往往单纯、明了、匀称;就其思想而言,则真实、普遍。换句话说,是以儿童的趣味为中心,而又调和了“教育”与“艺术”二者,让儿童在娱乐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熏陶与道德的或知识的教育。学校和教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培养并指导学生的这种趣味,并唤起以前没有的新的兴趣与趣味。教育部的专家们一时心血来潮,脑袋一拍决定让京剧进课堂的时候,到底是否考虑过孩子们的兴趣与感受?俗话说,“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成人的天堂却可能是儿童的地狱。如果教育决策只依成人一己或一时的好恶而定,却并不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往往不是拔苗助长,就是针对儿童的肉体或精神的暴力——我们能指望这种教育培养出“健康的灵魂寓于健康的身体”的未来的新人吗?

  此外,就民族文化的传承方面而言,我国目前传统文化的全面衰落最重要的原因并非我们传统文化缺乏生命力,而是我们的教育和社会文化环境扼杀了我们文化继承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什么呢?答曰: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一个民族的文化核心在于它的民族精神。如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精神层面的文化传承不像物质文化的传承,它必须通过通过具有独立思考能力与创新精神的个体对本民族传统与历史的重新阐释再生产出来。一个不会创新或创新精神萎缩的民族必不能守成,且往往连现有的好东西都要失去,就像一个懒惰汉或一个败家子,守着祖宗遗下的一大笔家业,最终仍是免不了走向衰落一样。创新并不是给长城贴上瓷砖或给圆明园的湖底铺没防渗膜,也不是将京剧请进小学生的课堂,这样做的结果其实倒是不折不扣的破坏,是对历史、文化与科学的无知和轻慢。

  当然,笔者也不反对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京剧方面的兴趣班,但那却是与教育部的做法不同,且并不违反科学的教育原理与教育现实的另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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