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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横沥镇田坑村育英小学12岁男生小雄(化名)在学校上课时,因上课讲话被英语老师用钢尺抽打,前胸、后背、手臂均被打伤。当事老师称学生不听话,一时未能控制好情绪,承认自己确实有错,愿意诚恳地向家长和学生道歉,愿意承担医疗费用和适量的营养费。但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5月19日《广州日报》)
也许,中国人习惯于自己在教育中的被打或在被打中接受教育。以至于当一名小学生被老师打的遍体鳞伤时,也有许多人认为老师的行为是正确的。而维护老师打人的一个有力的借口便是,老师的打是为了学生好。一句为了学生好,就可以使得学生为此需要付出遍体鳞伤的代价。
不久前,成龙先生说过“中国人需要被管”的论调,曾引起许多人的批判!实际上,那些批判成龙先生的人,里面也大有接受和愿意接受被管者。我们从小到大,其实都在被人管着。在管的过程中,就难免会有“拳脚相加”的事情发生。比如一些家长信奉老祖宗留下的“棒头出孝子”理论,认为孩子不打不成器。既然我们的发肤受父母所赐,似乎也就只能准备着随时去承受发肤之痛了。
即使我们在家里不被父母打,在学校里也有可能被老师打,因为一些老师是只管“教书”的,如何“育人”则是置之一旁。你认真听课了,且成绩喜人,自然会受到老师的“青睐”,也不会在课堂上“被动挨打”。反之,只要你稍有一点调皮的动作或行为,便会受到老师的责备乃至“武力威胁”,有人还将此暴力行为美名其曰“惩戒教育”。
然而“惩戒教育”并不是“暴力教育”,惩戒是指通过惩罚进行警戒,惩罚则是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的品德行为作出否定的评价,目的在于控制和促使改正不良品德行为。这里面,都不包含要对被惩罚或惩戒者进行“拳打脚踢”。如果认为“拳打脚踢”就是“惩戒”,不仅是一种错误认识,也实在很是荒唐可笑!
人们在讨论老师打学生的对与错时,总是喜欢抬出我国古代的私塾教育。好像我国古代私塾教育是教育的不二法宝,也是老祖宗留下的一笔宝贵财富。可即便如此,我国古代的私塾教育并不是提倡“暴力教育”的。远在千年前的孔子先生总是以理服人,史料上只见其和弟子热烈讨论的情景,却未见其对弟子有什么过激的暴力行为。私塾中的老先生,其案头的戒尺,大多也只是吓唬小孩的摆设,而不是动辄就拿起来狂抽学生一顿。
但是,我们的许多人仍然迷信“暴力教育”。在他们看来,一个孩子活泼一点或调皮一点便成为了过错,进而还会演变成不良的品德行为。唯一让孩子乖乖听话的,似乎只有“拳打脚踢”了。而人世间的悲剧以及人性的扭曲,往往便由这种“暴力”所造成。在“暴力”的阴影下,人世间的一切都变得有些面目狰狞了。教育,何尝不会在这种“暴力”的驱使中,让人感觉不到它的亲切和美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