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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作弊看其“责任担当”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2日 15:24   红网

  南京一所高校的大四学生,黄成(化名)在英语四级考场犯下了难以挽回的大错,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手机,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并以作弊论处。校方给予了“开除学籍”的最严厉处罚。于是,黄成将学校告上法院。(5月20日《现代快报》)

  此信息一出,便引发了多方热议。有拍手称快、佯称“杀一儆百”者,在他们看来,处理恶劣的“看手机”作弊行为,罚得其所,开除得当然;也有打抱不平者,认为仅仅靠一个“掏手机”行为,便认定“作弊”,多少有些牵强,而只有使用手机实施了作弊行为才称得上是“作弊”;还有高调为黄华请愿者,认为既然学校是育人的场所,对违规学生就应该给予足够的宽容,不要开除其学籍。并呼吁不能因为一次失误便断送这位“大四”学生即将走上社会的美好前程。

  可我没敢妄下断论,读罢新闻,倒是想起了我上大学时候的一位仁兄,他的“不轨”行为和上述情况惊人的相似,只不过他考试时夹带的是“小纸条”,也是“行动”没开始,就被监考老师发现了,以作弊论处,被学校开除学籍。他痛苦难当,在“灰溜溜”地离开学校前,和校长进行了恳谈。表达了自己的悔恨之意后,向校长表明了还要考回这所院校的意愿。校长欣然应允,于是,这位仁兄忍辱负重地杀回高三,在别人的讥讽与嘲笑中复读半年,最后以优异的成绩再次被原校录取。而且,为了找回逝去的时间,他发奋学习,用了两年时间便读完四年的课程,提前毕业。

  这无疑是一篇激人奋进的励志故事。但在我看来,他的感人之处不仅仅在于重压下的努力奋斗,更有其毫无怨言的责任担当。知道自己错了,就该付出应有的代价。明白事后的悔恨、抱怨、歉意都早已于事无补,于是想办法去弥补过失,为自己错误的行为埋单。这才是让我们倍感欣慰与振奋的地方。

  而这位黄华同学,对其遭遇我只能报以同情,但对其行为却实难苟同。他的所作所为让我不齿,明明清楚不能带手机入场,他还是带了,并且还是开机状态;掏出手机被监考老师发现,也知道错了,却不肯上交,还将手机放进口袋;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学校开除后,不思悔过,竟将母校告上了法庭……这一系列行为的背后,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天之骄子的光明磊落,也不是一个人对自身权益的正当维护,而是一种百般抵赖、毫无悔意、推脱责任的“混混”行为。其对个体责任认识的欠缺,履行责任的淡漠态度以及责任担当的怯懦,让我很难产生点滴好感。

  所以,无论这场官司最后谁赢谁输,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类似黄华的大学生们,是否能够明白明礼诚信的道理?是否能够学会理性深刻的反思?是否能够拥有大无畏的责任担当精神?假如作为象牙塔里的莘莘学子,如果连一点是非曲直的观念都没有,如果连“做人比做事、做学问更重要”的道理都不清楚,甚至连一个本该有的责任担当都难以承受,那么,这样的天之骄子,继续读书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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