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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师不敢批评学生是渎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 11:45   新京报

  本报讯 昨天,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表示,班主任如果不敢批评学生、不敢管理学生,该管的不管,那就是不负责任,就是渎职,就是失职,“我想明白的家长也是不赞成的”。

  此前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一条规定说,“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这引起了有关“批评教育权”的巨大争议。去年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曾提出,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管培俊表示,在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益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教师、特别是一些班主任老师不敢管理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这倒是很不正常”。作为教育法学领域颇有影响的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曾指出,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对体罚作出明确的操作性界定,学校没有明确的惩戒制度,对教育惩戒的标准和形式缺乏明确、科学的界定,教师在执行教育惩戒时难以把握“度”,以至于常常混淆体罚与正当惩戒的区别。(记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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