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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家教有利教育资源合理分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 10:15   重庆晨报

  正方

  规范的有偿家教,利人利己

  如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一些收费合理的家教服务,这有何不可?

  一心一意搞好教学,不等于24小时全在学校里;恪尽职守教书育人,不等于自己行无余力。一个好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或者利用假期,帮助学生补习功课,当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教师校外教学的问题,首先是教师作为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的界限问题,其次才是信用问题和师德问题。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教师不许从事有偿家教。

  茅于轼老先生说:“市场制度是一种利人利己制度。”合理规范的有偿家教也是一种利人利己的事情,对方得到了有益的辅导,从而提高了成绩,自己通过劳动得到了相应的报酬。

  有偿家教实际上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在应试教育体制没有得到改革之前,有偿家教又如何禁得了呢?对有偿家教予以禁止不如加以规范和引导。

  文/陈英凤

  提到家教就谈虎色变,大可不必。笔者认为,在当前教育改革很不到位、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的情况下,鼓励家教、提倡家教,让家教合法化,是一件有利教育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好办法。

  其一,家教是中国传统教育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从孔子办私学开始,以私塾为主要形式的家教绵延数千年。可以说,家教在中国教育史上功不可没。

  其二,在现阶段,家教是教育手段的补充,是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的潜在杠杆之一。家教对学习成绩不太理想的学生,是一个“回火炉”,对提高整体教育质量惠益莫浅。

  其三,教育市场的需求拉动家教发展。在庞大的社会需求面前,各种禁令何其苍白,何如把闸门打开?再者,老师进行家教,是从群体教育转到个体教育,可以从不同的教学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这对老师也是一个锻炼充实提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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