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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有偿家教禁令易出根难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2日 11:41   人民网-人民日报

  备受社会争议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11月28日获得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正式被写入条例。

  在职老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应不应该立法禁止?这些社会争议很大的问题看似尘埃落定,但记者采访中有家长坦言:“只要分数还是学生的‘命根’,就要给孩子请家教。”

  存废之争

  有偿家教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说,《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通过的过程备受社会瞩目,公众对有偿家教问题的关注完全出乎他们的预料。

  关于有偿家教的存废之争,记者采访发现,社会各界的意见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意见认为,当前一部分教师动员甚至强迫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有损教师形象,甚至影响到教师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应该坚决禁止;一种意见认为,这属于教师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实践中难以界定、监管和取证,立法仅做原则要求即可;还有意见认为,不应“一禁了之”,在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应尽职责义务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通过限定时间范围等方式对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予以认可。

  10月3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禁止有偿家教等争议比较大的问题进行立法听证,吸引了近百人报名参加。通过立法禁止有偿家教是否可行,是否能取得效果,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介绍,相关人士在修改草案时认为,义务教育是国家利用财政资金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在职教师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全身心投入,通过日常的教学教育活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平等对待学生,实现教育公平,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条例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符合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国家的政策规定和教师职业道德,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鉴于对“家教”这一用语认识不尽一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育之困

  实际上,教育部和各地教育部门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早已有之。2008年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专门增加了“抵制有偿家教”一条。10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偿家教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只不过从公开转入了“地下”。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济南初中教师告诉记者:“现在老师从事有偿家教还是很普遍。我有一个同事专门在外面租教室,组织四五十个孩子上辅导班,每月收入上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为学生个别辅导,有的在家办辅导班,还有的租赁场所成规模办班、正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辅导班。家长对有偿家教的付费存在自愿、半自愿或者虽不情愿但也无奈的不同心理。

  济南家长张秀芹的儿子正在读小学五年级,她已经为儿子请了两年多家教,每月支付老师家教费用480元。她说,对待有偿家教心理很矛盾,“既爱不得又恨不得”。不上吧,同班的学生都或多或少地请家教,不上成绩就要落后;上吧,孩子校内学了校外学,加重了负担,培养了依赖心理,家长也跟着受累。

  济南市第六十八中学教师姚慧源说,由于选拔性考试制度的存在,家长们千方百计想提高孩子学习成绩。这种需求是有偿家教难以禁止的重要原因。

  山东聊城大学教授李剑萍认为,有偿家教是对教育公平的亵渎与破坏。拥有优质教育资源多的教师更易于从事有偿家教。有偿家教最严重的地方不是在农村,而是在大中城市;不是收入较低的农村教师、新教师,而是收入较高的城市教师、骨干教师。

  有专家指出,有偿家教的危害在于,教师将一定的精力用于从事第二职业,对本职工作懈怠应付,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更有甚者,个别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留一手,引导部分学生课外“开小灶”,另外收费,严重背离了师德,损害了教育公平。

  杜绝之难

  不少学生家长反映,有偿家教其实很难真正杜绝,即使立法明确禁止,也很难操作。

  李剑萍认为,应采取堵疏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偿家教进行有效控制,引导教师爱岗敬业,对教师教学研究提供较宽松的环境,利用寒暑假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同时,不断提高教师的待遇,将尊师重教落实到政府和社会的相关行动上。

  另外,有专家认为,学生正常的补习需求有其正常性和合理性,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可适当设立公益性补习教育机构或特色教育机构,积极满足社会对于补习教育的正常需求。

  淄博市周村区北郊中学校长程卫东认为,有偿家教实际上是应试教育的产物。要遏制有偿家教现象,必须深化教育制度改革,改革“唯分数论”的教育考核评价机制,否则任何立法和禁令都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只要中考、高考以分数决胜负的指挥棒不变,只要分数还是孩子的‘命根’,就要给孩子请家教。”张秀芹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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