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周明华
卫生部昨日表示,我国已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
应当说,这确实是一大好事,但还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政策上形成的乙肝歧视,可以通过民意持续而坚强地推动来消除,但政策是标,意识是本,社会上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观念,却非一朝能除。所以,消除乙肝歧视,观念应紧随政策一道进步。
我国目前有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约9300万人,我们要尽快扭转当前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种种误解、偏见和排斥。虽然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必须引入观念更新的制度性思考。
29日,卫生部就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有关问题召开通气会,有这样一个细节——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再次向公众介绍乙肝传播途径。其实,类似知识我们已很多次听到,但大家依然谈“乙肝”色变,不少人自己未得“乙肝”,心理上倒却已被“乙肝”了。
要消除这种已显固化的乙肝歧视观念,笔者认为,可从三个方面入手。其一,科普宣传仍要加强;其二,尽快加大对医药广告的监管力度。一些医药广告完全是在刻意夸大乙肝的传染性与危害性。而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监管疲沓,正好逆向摧毁着社会对乙肝病毒的科学与理性认识。第三,要尽快消除观念歧视,采取必要的物质手段保障加以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