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2月10日,人保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详见2月11日河南商报A03版)。
北京益仁平中心作为一家专业反歧视公益机构,其总协调人于方强则对商报记者表示,《通知》中,除了规定了对责任单位的处罚措施之外,还规定了对责任人的处罚措施。这是以往的类似文件中所没有的。根据《通知》中的相关条款,泄露乙肝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将可能被吊销执业证书,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未按照《通知》要求履行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可能被开除。
于方强说,《通知》只禁止了用人单位对乙肝携带者的拒绝招(聘)用、辞退、解聘行为,但遗漏了“强制休假、调换工作岗位”的行为。而现在用人单位强制乙肝携带者休假、调换工作岗位的现象,已经屡屡发生,并且成为用人单位逼迫乙肝携带者自动离职的常见“潜规则”。
此外,《通知》只禁止了教育机构对乙肝携带者学生的拒招或退学行为,但遗漏了普遍存在的“强制休学”行为。
近年来,教育机构强制乙肝携带者学生大规模休学现象频频发生。例如:河北经贸大学强制55名乙肝携带者学生休学,新疆大学强制92名乙肝携带者新生休学,新疆农业大学强制64名乙肝携带者新生休学等。
所以,一旦乙肝携带者面临“被休学”,还是无可奈何。(记者:郑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