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上午表示,到目前为止,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是顺利的,总体上得到了兑现。规划纲要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教师工资的经费落实。
教育部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制工作的有关专家和司局负责同志解读有关基础教育的内容。
吕玉刚说,在这次纲要的制定过程当中,在保障教师的待遇方面也特别提出来“要依法保障教师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水平,要落实教师的基本工资政策。在农村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教师待遇实行倾斜政策。
他表示,到目前为止,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是顺利的,总体上得到了兑现,除了个别地方,30%的部分,因为年前绩效考核工作没有做完,放到这个学期开学以后,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已经兑现。在这次绩效工资实施当中实际上建立了一个按照中央支持,省级经费统筹,地方县级统一管理的机制,落实了绩效工资的保障的机制,并且今后教师的绩效工资还要建立长效机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的调整建立同步也是完全由财政纳入预算的。
吕玉刚指出,通过这次纲要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教师工资的经费落实,教师工资经费的落实一方面是保障现有教师的收入水平,同时对建立教师的正常补充的保障机制,也具有重要意义,这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重大的基础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