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连开三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教改纲要” 教育均衡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晨报驻京记者 彭晓玲
为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昨天,教育部专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参与纲要调研工作的专家和官员解读基础教育相关内容,此后教育部还将连续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分别解读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方面的内容。发布会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纲要》内容的重中之重,并将建立对地方党政一把手问责和纳入政绩考核等一系列督导体制使其确保顺利执行。
目前不禁止文理分班
在回答晨报记者关于《纲要》中提到的文理课程问题时,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说,国家的教育制度实际上是不存在文理分科,教育部也历来反对文理分科,在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中要求所有高中生都修文理学科。而在现实中,确实存在文理分班教学现象。这是学校为了应对高考文理分卷考试,减轻学生的负担而专门采取的分班教学模式。但这样做并不是要求“学文不学理,学理不学文”,只是学习程度和时间有所差异。现在有些高中高一结束就文理分科,或者一进高中就文理分科,这是违规办学。
这次《纲要》中明确提到,要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对此,郑富芝解读为其实就要文理兼修。至于文理兼修与高考文理分卷考试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郑富芝称将在下一步实施的高考改革中加以规范,他表示,在两者没有衔接好之前,并不会禁止文理分班。
郑富芝表示,目前普通高中存在的千校一面的状况,教育部鼓励高中要多样化发展,把升学率作为一个评判结果,而不能作为唯一的目标。高中升学率应向GDP学习,也要有“绿色升学率”。
均衡发展执行不力者要追责
如何确保此次《纲要》中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定不再成为“一纸空文”?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规划纲要第三战略课题组组长董奇说,关键在于完善《纲要》中多次提及的义务教育均衡状况的监督督导制度。
董奇介绍,均衡状况的监督督导制度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建立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制度。二是要建立科学正确的绩效政绩考核制度,把各级政府、党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和政绩评估、考核结合起来,由此纳入国家高度,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必须履行的职责。三是建立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公示制度。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行评估,追究工作不力者的责任。
10年内基本实现教育均衡
据新华社报道,针对“择校热”的现状,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的目标。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说,到2020年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从范围上看,是指全国大部分的县域内学校实现符合当地,特别是省标准的阶段性均衡发展的目标,从程度上看,是指在县域内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均衡。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有条件的地、市域内也要实现均衡,从整个区域来看,东西中部也要相应缩小差距。
高洪强调:“区域内,特别是县域内首先实现均衡发展为目标是由我们义务教育发展阶段所决定的。但所有目标都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因为均衡是相对的,会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的不断发展会提出更高的均衡发展的目标。所以,按照这样的目标规划,在2020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是可以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