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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禁向学生收安全管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3日 10:03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介绍,针对一些地方向学生和在园儿童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乱收费问题,发展改革委已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严禁各地违规出台收费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不得违规审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对已出台的教育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废止,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学生家长。(记者:江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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