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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在山东开启的示范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1日 14:43   新文化网-新文化报微博

  “从2014年起,凡在我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这是最新出台的《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的一个条款。这也意味着,从2014年开始“异地高考”将在山东率先实现。

  在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异地高考”问题困扰社会久矣。现在,山东率先开启这扇尘封的大门,总算是给“异地高考”迎来了一片曙光。

  就个人观点而言,我坚持认为“全国统一、多次机会的考试制度,与自主招生、双向选择的招生制度结合”,才是解决包括“异地高考”在内的高考公平问题的根本方法所在。但我并不认为,“异地高考”问题因此就失去了关注的价值,相反,这也许是高考改革路途上一个非常必要的妥协办法。当“异地高考”陷入光打雷不下雨的口水战困境时,山东开启“异地高考”无疑具有很强的示范价值,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也许会有人说,山东录取分数线并不低,与其到山东考还不如回老家考。是,相比北上广等大城市,无论是录取比例还是名校资源,山东都绝对算不上是高考洼地。但是,“异地高考”所首要解决的问题本身就不是高考公平,不能等同于为争取到更大录取胜算而进行的“高考移民”;它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人口频繁流动形势下随迁子女在接受教育地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这种问题在全国统一试卷的年代不被重视,在各地单独出题的今天已经越发迫切需要解决。从这个层面讲,山东放开“异地高考”的意义并不因其不是高考洼地而逊色。

  当然,也正因为山东并非高考洼地,到山东参加高考的非户籍考生,因此都可算是“刚性需求”,改革难度相对要小。而外来人口最多、“异地高考”需求量最大的北上广等大城市则不同,它们在当下的录取政策里本身就是被偏袒的受益者;如果允许非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参考和录取的权利,势必会摊薄户籍考生的“超国民待遇”,反对阻力因此不难想象。所以,“异地高考”在北上广等地的实现,终究绕不开录取比例地域分配不公的顽症。作为高考改革主导者的教育部,在此问题上需要进行积极配合,出台支持“异地高考”的政策。

  如果教育部既没有魄力根据报考考生数量公平分配录取资源,也没有魄力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异地高考”改革,要想北上广等地自觉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恐怕是非常不现实的。但无论如何,山东为“异地高考”打开了一道口子,类似情形的地方势必也会积极跟进,这对北上广终究会是一种“倒逼”的力量。(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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