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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晚报讯 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近日,长春市环保局会同市教育局、长春市公安局对全市876台校车进行环保检测,其中106台校车排放疑似超标。
据长春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已对车主下达复检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利用学校休息时间及时进行维修治理。
根据《长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抽检超过排气污染标准的机动车,未经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仍上路行驶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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