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北京均传出消息称中小学教师资格终身制将打破,教师每5年将认证注册一次。如果考核不合格,将退出教师岗位。从2012年起,上海中小学教师只有连续注册五次,即任职25年以上,才可免注册。(9月10日《新京报》) 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对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将会有显著的作用。只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且若将取消教师资格证的良善初衷,置换成现实的成果,尚需统筹考虑。
首当其冲的应是具体的操作过程。要想真正制止“滥竽充数”,将制度的力量充分发挥出来,避免考核流于形式,或加重一些老教师的负担,甚至衍生出一些负面效应,如产生一些潜规则,那么,将考核流程公开公示,将学生、家长(微博)的意见纳入考核的标准,竭力保证公平公正,当是应有之义。
皆知考核是对教师的身心条件提出全方位要求,那么,与之对应的是教师合乎法理的利益诉求,我们是否尽力满足了呢?以此,与取消教师资格终身制同步的是应保证教师的基本待遇。尽管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再度强调,要“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微博)的平均工资水平”,“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等。遗憾的是,雷声大雨点小,乡村教师,尤其是一些代课教师的待遇现状,依旧令人心酸。而代课教师中不乏“德智体”等多方面条件俱佳者。 此外,须知城乡教育存在着巨大鸿沟,且当前的师资力量依旧不足。但另一个事实是,发达地区的教师水平,按照当地的考核标准或许会有不合格者,但若以一个相对落后地区的考核标准来审视,不合格教师的水准难免又相对偏高。有鉴于此,考核时与其一刀切地否定,倒不妨给相对发达地区的不合格教师一个为自己正名的机会,暂时将其“下放”到相对落后地区教学,同时设置一定的“正名”门槛,跨过之后可以恢复之前的教师资格。这样,不仅体现“以人为本”,也避免加剧师资力量不足的尴尬。(作者:刘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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