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高考[微博]状元为何刺杀无辜同学?——成都大学[微博]生因“丑”杀人被判死缓始末
新华网成都2月28日电(记者李倩薇、许茹)28日,曾轰动一时的“大学生因丑杀人”案在开庭重审一年后尘埃落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曾世杰当庭表示不上诉。
这个曾经的高考状元,为何将刺刀捅向素不相识的同校同学?
为相貌自卑杀人,他有精神病吗?
2010年3月30日晚,曾经的县高考状元、四川大学大[微博]二学生曾世杰,在江安校区明远湖边将1名同校女生杀死,另刺伤2名男生。
事后,经多方调查和曾世杰自己交代,他与受害者并不认识,只是进入大学后,认为遭到周围同学歧视,又因容貌遭到别人嘲笑,最终出手杀人。
曾世杰说,案发当晚,同宿舍室友在客厅里看小品时捧腹大笑,“我觉得他们是在笑我,顿时心中产生了极度的烦躁与怨恨,于是莫名其妙地带上刀冲了出去……”
2010年9月3日,成都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当审判长问曾世杰为何会因为没有根据的猜测而杀人时,曾世杰说:“我怀疑我有精神病。”
曾世杰的母亲在2005年离家出走后溺水身亡,后经法医鉴定曾的母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他的大舅以及表哥都有精神病史,他也一直怀疑自己患有精神病,但此前从未做过检查。在这次审判中他请求法院为他做精神病鉴定。
同年12月3日,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2010年12月,成都中院一审判决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3月,四川省高院作出裁定: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2013年1月11日,成都中院重新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自称“跟马加爵的经历很像”,村民曾为其捐款赔偿受害人
曾世杰来自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农村家庭,家境贫寒,但他成绩非常好,曾被周围人认为是天才少年,2008年他在高考中不负众望地夺取了县高考状元的头衔,并被四川大学录取。
“然而进入大学,突然来到大城市后,曾世杰的心理落差很大。对自己相貌的自卑、家庭经济和学习上的困难,让他逐渐陷入偏执,但却没能寻求到别人帮助。”作为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姚飞表示,“他是可恶,但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
家境的贫穷和母亲的去世,让曾世杰非常自卑内向,但又自尊心很强。从读大一的时候,他就觉得周围的同学看不起他,“别人一直笑我丑,我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曾世杰曾经这样对姚飞说:“我觉得我跟马加爵的经历很像。”
对于此前作为律师辩护焦点的曾世杰精神疾病问题,此次法院判决中并未提及,而2010年出具的司法鉴定内容认为曾在作案时并无精神障碍。
此次法院审理认为,“曾世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鉴于曾世杰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该案重审期间,曾的亲属在经济条件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进行赔付,综合考虑相关情节因素,最终,法院对曾世杰作出死缓判决。”
“此次判决,显示了法院在死刑判决中的慎重。”姚飞表示,曾世杰及其家人在案发后的积极赔付也是法院量刑的重要依据。
姚飞称,曾世杰老家的200多名村民,曾在出事后自愿为其捐款,赔偿受害人的民事部分损失,“从皱巴巴的20元、30元到200元,总共凑了一万七千元。乡亲们为他感到很可惜。”
“他太缺乏爱了,但他同时也把困难无限放大了”
近年来,大学生伤人杀人案频发:2004年2月,云南大学[微博]的马加爵杀害四名同学后出逃,当年6月被执行死刑;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连刺八刀致伤者死亡,半年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2013年4月,复旦大学[微博]林森浩,将剧毒化学物品投入饮用水中,致室友黄洋死亡,今年2月一审被判死刑。是什么让“故意杀人”的恶性事件一再在校园上演?
在向法庭递交的陈述书中,曾世杰写道:“自己上大学后因为相貌、经济方面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与歧视,加之性格内向,遇到什么事都爱憋在心里,时间长了以后,产生了特别强烈的抑郁感与自卑心理。后来严重到感觉所有人看我的眼神、与我交谈时的表情,都是在取笑我。”
“从内心我很同情他,他太缺乏爱了。但他同时也把困难无限放大了。”姚飞说,他最大的感觉就是惋惜。
然而惋惜并不能换回无辜逝去的生命,一次次的事件是对大学生“心理关注”缺失的一种拷问。
调查显示,目前大多数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开设了心理咨询中心和心理教育课程,然而多数没有落到实处,没有产生实际效果,形同虚设。而许多家长[微博],特别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家长,只关心学习成绩,很少与孩子进行心理交流和疏导,这也是诱发一系列大学生犯罪案件的重要原因。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表示,目前高校普遍比较关心大学生就业等“看得见”的问题,然而大学生的精神卫生是“看不见”的,如何提前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并对其进行科学健康的心理疏导,是当下一个严肃的社会课题,这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的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