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掏鸟被判10年半 村民联名写信求情(图)

2015年12月05日 10:14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学生证学生证

  原标题:“大学生掏鸟被判10年半”法院已启动申诉审查程序

  日前,“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的新闻引发热议。昨日,“掏鸟”大学生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为儿子聘请了律师,向河南新乡中院递交了再审申请。另据《法制晚报》昨日报道,河南省高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

  闫父称儿子很后悔

  闫爱民向华商报记者表示,去年暑假,儿子闫啸天曾和他一起到新乡市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天热儿子没干几天就提前回老家辉县市土楼村休息。没过多久,闫爱民就接到妻子来电,称儿子因为掏鸟被公安抓走了。“我们家门口树上有很多喜鹊窝,就没有别的鸟窝。农村孩子从小就喜欢逮鸟摸鱼,我们都觉得挺正常,没想到他会 因为掏几只鸟就被抓了。我们都不认识燕隼,更不知道是二级保护动物,要不是因为这个案子,我都不认识那个‘隼’字。”

  闫爱民说,他在庭审和探视时见过儿子几次,儿子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非常后悔。“但我仍觉得判十年半太重了,因为几只鸟就葬送了人的一生。”闫爱民说,他已 聘请了律师,于9月30日向新乡中院递交了再审申请。12月3日晚,新乡中院也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已正式对此案启动申诉审查程序。“已收到申诉材料,将 依法认真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另据《法制晚报》昨日报道,河南省高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

  闫爱民还表示,儿子是村里十几年才出的一个大学生,此前曾两次下水救人,品行有目共睹。儿子被抓后,土楼村全体村民曾签署了一份“联名信”,向政府求情希望减轻对闫啸天的处罚,给他一个悔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此事昨晚得到该村白姓村支书的证实,“村委委员、党员和群众都签名了。”

  “这是堂沉重普法课”

  昨日,《人民日报》评论版转载了《河南日报》的评论文章《“掏鸟获重刑”是堂沉重普法课》。文中写道,最高法在相关条例中说得很明白,所有隼科动物均为国 家二级保护动物,“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分别为6只和10只。如此看来,法院的量刑有据可依,并未滥用自由裁量权。人们吐槽司法量刑过 重,除了非理性的情绪宣泄,也恰恰击中当前动物保护的“软肋”。

  文章称,在保护动物上,政府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够,民众与法律脱节,有些人稀里糊涂就违法犯罪了。被吐槽并不奇怪。“保护动物不能光靠严刑峻法, 如何引导社会大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普及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才是治本之策。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也是一堂‘普法课’,但其成本太大了,让年轻 的大学生承担有失公允。” 华商报记者 刘苗

标签: 大学生掏鸟

高考志愿通(收录2553所大学、506个专业分数线信息、57名专家为您服务)

三步报志愿

1
专业定位
适合专业测评
3166人已测试
2
海选学校
录取可能性报告
3166人已测试

分数线查询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2014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 2010
  • 2009
  • 2008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理科

  • 文科
  • 理科

找专家报志愿

一对一服务
咨询电话:
01058983379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高清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