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家通吃的时代普通优秀也将会被淘汰

2017年05月15日 07:56 新浪教育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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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选自“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微信公众号

  ofo的黄,摩拜的橙,智享的绿,永安行的黄与蓝,讲真,留给投资者的颜色真的不多了。

  从漫天纷飞的免费骑行券,到你来我往的红包大战,从绑定微信和支付宝献上可快速进入的端口,到越来越相似的定位系统,风口与跟风齐飞的当下,这或许是创业门槛最低的时代,但也绝对是“成王败寇”放之皆准的时代。

  普通优秀≈被淘汰,你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可能比你想象的大的多。要怎样避免新旧思维逻辑的陷阱,争做顶尖不成是否应该激流勇退?近日,中欧管理实践教授龚焱在中欧众创平台举办的“创未来”创业沙龙上分享了从传统经济估值逻辑切入,新经济下行业网络效应对创业者的启示。

  新旧逻辑的对撞:用户驱动VS现金流驱动

  对企业家来说,今天是一个让人困惑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底层有两种不同逻辑,一个是传统经济旧世界逻辑,一个是新经济新世界逻辑。

  首先,来看传统经济旧世界逻辑。传统经济底层估值逻辑最基本出发点是对资源的加工。其核心的驱动力是现金流,基于现金流的回溯可以得到所谓的净现值(NPV)。

  这套估值逻辑非常成熟,过去很多年里面都是基于这套逻辑,无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但是从90年代开始,出现了另外一套逻辑体系,这套逻辑体系就是新经济估值逻辑体系。

  新经济估值逻辑体系底层代码发生极大变化,刚才提到传统经济是基于对资源加工,新经济整个估值体系是基于对知识和信息的加工。新经济的底层驱动逻辑不再是现金流,而是“用户价值”,核心落在了用户上。

  新经济的估值逻辑之下会产生两大效应,一是信息规则,一是网络效应。因为新经济是以信息作为底层的基础,而不是有形实物,所以新经济受到整个信息规则和网络效应的制约。

  新经济估值的两个底层逻辑:信息规则与网络效应

  首先,从经济角度来说,信息作为一个标的,它和常规的以物质为基础的标的最本质的区别有两个。第一,信息的生产成本有可能极高,但是它的边际复制成本可能几乎为零。什么意思?好莱坞,或者说迪士尼去拍一个影片可能要投入几十亿美元,但是复制这张碟片的成本几乎为零。第二,信息具有时效性。你一秒钟之前拿到的信息有可能价值连城,一秒钟之后可能一钱不值。

  其次,体现新经济核心价值更关键的是网络效应。网络的核心定义很简单,一个网络每增加一个用户,原有的每一个用户的价值都随之增加,这就叫网络效应。举例来说,某网络有100个用户,第101个用户的加入使得原有100个用户的价值都随之增加,这也经常叫作网络的外延性。

  网络效应的提出,离不开一个非常著名的人物,这个人和整个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名叫梅特卡夫(Metcalfe),也是3Com公司的创始人。由于他提出了信息效应与网络效应,使得整个新经济的估值逻辑不再沿用现金流,而以用户价值为核心。1995年,互联网女皇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开始发布第一份互联网报告,系统地提出了新经济的估值逻辑和估值模型,此后几乎每年都会发布一份互联网报告。进而成为了行业估值的一个标准。

  值得强调的是,这套逻辑的起点是基于用户价值,最关键的指标是用户数。随着时代的推移,现在非常常见的DAU(日活跃用户);还有MAU(月活跃用户);DAU/MAI(用户的持续活跃度)。比如:Facebook跟Twitter,虽然都是社交媒体,Facebook每个用户的月时长大概是21个小时,也就是每天每个用户大概花0.7个小时在Facebook上面,但是Twitter的用户每天大概只花0.1个小时,就是6分钟,很短。所以二者的时长有很大的差异。

  虽然新旧两种经济的驱动逻辑完全不一样,但也有一个指标能够把这两套估值逻辑连接起来。就是ARPU,也就是单个用户的平均收益到底是多少。这个收益可以分别以天、月、年为单位。

  回到本质的问题,作为一个新经济互联网公司,把用户都圈到了手里,究竟要实现什么目标?最终就是为了ARPU值。但是最有意思的是,在过去的两三年间,互联网公司对ARPU值的关注还远远不够。

  梅特卡夫是以太网的发明人。他曾说过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我见过的最成功的创业者对他们成功的原因一无所知,我的成功今天对我来说也依然是个谜。”创业者经常会去追求成功背后的秘诀,但是这种简单的归类往往是有问题的。

  一个网络到底该怎么估值?

  这是每一个互联网创业者都会面临的同一个问题,因为最终你是想做一个网络,但是一个网络的价值到底等于什么?有人说取决于用户数,有人说取决于时间,还有人说取决于购买力……看上去这些似乎都相关。但是梅特卡夫却在70年代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推论,叫梅特卡夫定律。这个法则告诉我们:一个网络的价值和网络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

  如果一个网络中有n个人,那么网络对于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当n趋向无穷大时,网络对于所有人的价值与n²成正比。

  这个推论可能听起来没什么感觉,那么让我们来做个简单的推导。如果梅特卡夫的推论成立,那么当你的网络用户数是竞争对手网络用户数的三分之一时,意味着你的价值只是对手的零头;如果你的用户数是他的十分之一,可能就意味着你在这个市场领域就不用干了。

  所以这个定律也就告诉我们,今天整个互联网竞争为什么只有第一和第二才有利益,它背后最根本的逻辑就在这里。如果你是第三位,用户数只有第一位的十分之一,那么此时,创业就没有意义了。比如:今天的联通和移动,联通的用户数大概是移动的三分之一。如果说这个推论成立,那联通的价值就应该是移动的十分之一。

  2013年,在梅特卡夫定律提出40年之后终于有数据开始定论。同时,梅特卡夫自己又做了一个实证研究,假设一个网络的价值是和它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那么,该网络的成本应该是什么?这个网络的成本应该和什么成正比?

  2015年,中科院有三个数学家用腾讯和Facebook的数据做了对比,从2003年到2013年,分别对标了腾讯和Facebook用户数据与网络成本。首先,腾讯和Facebook针对的是不同的两个用户群,一个是中国,一个是海外;其次,收益模式完全不一样,腾讯以游戏为主,Facebook是以广告为主;第三,企业文化也不尽相同,一个是东方文化,一个是西方文化,所以二者代表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网络。但是,研究的结果却发现,二者网络的成本无一例外皆同样符合n的平方的定律。也就是说,不论是腾讯,还是Facebook,去维护一个100万人的网络和维护1000万人的网络,成本都要多投入100倍。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公司在高速扩张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企业对投入的预判会远远低于想象。梅特卡夫定律升级版再次证明,一个网络的成本和收入,都和它的用户数n²成正比,而不是和n成正比。

  最后我们把它定量化一下,当n代表网络用户数时:

  腾讯的价值=7.39×10-9×n²

  Facebook的价值=5.79×10-9×n²

  对应这两组数据,可以发现,同样的一个用户在腾讯里面略微更值钱一些。同样的一个用户,谁投入的成本更高呢?也是腾讯。而且,同样一个用户,从他身上获取的利益,腾讯也略高。为什么要说这个案例呢?虽然两者的驱动逻辑是完全不一样的,其实不难发现,到最后判断新经济估价的会合点还是在ARPU身上。

  新规则下的逻辑策略:赢家通吃和勇于退场

  上述研究的结论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

  第一,在网络效应语境里面,力争上游没有意义,优于平均数也没有意义,你必须比平均数多三个点才有意义。举一个例子,今天中移动和中联通,中联通用户数是中移动1/3,如果看两者估值,差不多差1/10,差一个数量级。就是你的用户数看起来和对方差得不远,但是你的价值是对手一个零头。这就意味着你只有第一第二才有意义,第一是赢家通吃,第二有可能有意义,如果到第三就完全没有意义。

  第二,投入成本黑洞效应。维护一个网络的成本,其实要远远高于你的预判。网络价值是和这个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你就会发现你对投入成本预判始终落后于真实成本,你始终会跟不上投入的决心和预判,始终跟不上维护网络真实需要的成本。你认为这个网络用户数多个10倍,多10倍投入,但其实不是,你要多100倍的投入。

  第三,优化效应。当你的用户数只是竞争对手零头的时候,这个时候勇于退场是一种美德。你赶紧去寻找下一个战场,不要在这个战场做过多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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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用户数逻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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