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片断(上)
http://www.sina.com.cn 2001/01/17 10:01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心有些乱
我走过那一片向日葵时经常犯晕。
没人说过向日葵是迷乱的植物。像我这么说,应该是第一次。首先它长得就很迷乱。植物就是植物,规规矩矩就行了,长那么多弧线干什么,绕来绕去的,装精作怪;还成天跟着太阳点头哈腰,一点没有自己的主意;还仗势欺人,每次熟透了都叫那么多人守着,不让我顺顺当当地偷。这就是我的看法,不一定成熟,因为我还没上学。我上学是很早的,大约六岁。换句话说,就是我那时还很小。
那一片向日葵在九中。九中在我家隔壁。我家在歌舞团。彼此之间有那么几层联系。第一层是:我以后必须要考九中,因为它是省重点中学;第二层是:歌舞团--九中--四大监鼎足而立,成为西门车站附近最有名的三个地方。九中和歌舞团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四大监呢,则是四川省第大四监狱的简称,是我们经常谈论的话题,比如前天又有几个人抓进去,昨天又有一个人逃出来。也就是说,我家隔壁有两个很不一般的地方,一个地方有杀人犯,一个地方有向日葵;一个地方让我害怕,一个地方则让我头晕。
我头晕不止一天两天了。自从二娃生拉活扯教会我翻墙,把我带到九中去耍,我就开始犯这个毛病。只不过那时毛病还不大,还不像以后晕得那么厉害。我还有另外一个毛病,就是自以为无所不能,以后想干什么就能干成什么,现在干不了,是力气不够,岁数太小,学革委会秦主任的话说,是条件不成熟。等这两点变大了,条件成熟了,我就可以翻云覆雨,上天入地。我一想到这个,头晕就要稍微好点。但我不能一天到晚想,我外婆说,要是想得太多,就要得神经病。所以,在大部分时间里,我就只有选择头晕了。
二娃把我带到向日葵旁边,自己就溜了,溜到后面一片由覆盆子、蓖麻、蛇莓、木槿、白芙蓉、野菊花和河麻混合成的草堆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那片草堆很高,很大,比这片要大得多,肯定还有别的植物和其他的东西。还有什么我不管,因为我的注意力要用来对付河麻。河麻有毒,所以很独特。它长得并不高,跟我差不多,开黄花,形状像秋海棠,有点怪香;叶子大,边缘有锯齿,叶面上满布着密密麻麻的刺,这点比较可怕,因为刺很凶,只要沾到皮肤,就有一丝尖锐的疼痛顺着神经直往脑子里钻,激灵一下,很是难受。还没完,伤处还要肿起一堆大大小小的水泡,又痛又痒,不能抠破,破了容易感染。只能等两三天,它玩够了,才消肿。我对它又怕又佩服--我对有特点的东西都一视同仁地佩服,包括我自己。后来我知道了,这就叫个性。
那年头让我佩服的东西实在太多。楼上何阿姨有本《海洋的故事》,我就佩服,因为那书太好看了。我偷了好几次,一直没有得手,所以我要继续惦记着,准备找机会再偷;谭叔叔的令箭荷花长成了一个大球,跟他的肚子差不多大,我也佩服,所以后来要用几个冲天炮把它们炸得满天满地。照这么说,河麻那么可怕,二娃还敢往里面钻,我就很佩服;很多年以后这些东西都在我面前销声匿迹,就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那么多植物,能眼睁睁看着就没了,容易吗?
佩服归佩服,但还没有到头晕的地步。我头晕,归根结底可能还是向日葵闹的。后来有人知道了,就自以为是地说:原来你很小就喜欢上了梵高。又说:怪不得你现在这么像梵高。
这让我很好笑。我的确喜欢梵高,但我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爱画向日葵;就像我喜欢向日葵,并不是因为爱看梵高传。那时没什么人知道梵高,正在闹谁更水深火热的问题,还顾不上这个。就好比我,十几年以后才听说这人用色彩把向日葵画了下来,比我絮絮叨叨胡说一气来得干净利落,所以我佩服他。不过在我知道他之前十几年,我就对向日葵有自己的见解,这也是事实,谁也别想抹杀。我的向日葵,就连梵高也抢不走,哪怕我一说起它来就有种淡淡的歇斯底里。至于我像不像梵高,那是他妈的另外一回事。
我只要在上午闻到向日葵的香气,就知道家里要吃什么。具体来说,如果香气很甜腻,就会吃一锅素面;很苦涩,就会吃一顿难得的红烧肉;很清新,我就会吃笋子熬肉。笋子熬肉和红烧肉完全是两码事,是极残酷的刑罚,表示我的屁股要被鸡毛掸子狠狠抽打。我只有犯了大错父亲才会这样收拾我。这就说明,我和向日葵建立了一种心灵感应。它能给我报喜,也能给我报忧,总之,是我的情报员。那年头这个职业是非常有名的。我们这边的情报员,可以叫做地下党,敌人那边的,只能叫做特务。向日葵是地下党还是特务,我一直搞不清楚。
还是继续来说头晕的事。
我头晕,起源于对向日葵的依赖。前面说了,向日葵可以给我汇报午餐,晚餐它不管。那时候我们大家的晚餐都很普通,一般是中午的剩菜拌一大碗熟油辣子,浇在一堆面条上,淅沥哗啦吸溜下去。可能向日葵势利眼,看不上,就不屑于汇报。但它还是不闲着。它会在每天傍晚预报第二天的天气。这次它用的不是气味,而是颜色。具体来说,如果它浑身洒满了跟夕阳差不多的金色,很健康,很爽朗,那第二天一般是阴天;如果这金色蔫儿巴巴的没精打采,那第二天准保是个大晴天。这就是我长期观察的结果,我也觉得奇怪,但是不能不信。还有一种比较特别,如果它杆上透出点金绿色,金紫色什么的,我就一定可以交到好运。所谓好运,就是看到小梨子拎着碗啊盆啊什么的,咬着辫子,扭扭捏捏,在这一片转来转去。
谁也不相信我五六岁就开始注意女孩子,我也不信,但是我的确一直在注意她。我觉得她很漂亮,因为她很白。一白遮三丑,我从小就在验证这个道理。有一点可以证明我早熟得并不太过分:仅仅过了四五年,我就越看她越不顺眼,觉得奇丑无比。这个证据对我非常有利,说明我当时太小,对女人这种东西并不是很懂,或者说干脆不懂。所以我才觉得小梨子漂亮,而且开始认真注意她。从这方面来说,我是非常理直气壮的。
小梨子喜欢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花小褂子,裤子和鞋的颜色我不去管,我长大以后才会在意那些东西,现在我只看衣服。小梨子的褂子随处可见,好像人人家里都有似的,这体现出当时的生活风貌。比如,我很多年没有穿新衣的概念,都是歌舞团发给我爸我妈的棉毛衫,晴纶衫,他们穿旧了,再轮到我。谁家都这样。
我不在乎这个,但是女孩子不一样。我觉得女孩子穿得花花绿绿,比男孩子花花绿绿好看得多。这就是说,她们生下来就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享受到更多的颜色。小梨子喜欢这件,说明她别的衣服还不如它。这个结论是对的,揭示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小梨子穿最好看的衣服,不是给她自己看,是给别人看的;小梨子希望那个人看到自己漂亮,所以要穿最好的衣服。
那么,那个人是谁呢?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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