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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救灾获表彰:考公务员可加1至3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 10: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因地震灾害延期的我省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将于10月25日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日前发出《2008年上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公告》,并提出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省公务员时可享受加分照顾。

  延考项目6个

  据介绍,原定于5月18日举行的我省上半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因地震灾害延期至10月25日。此次延期考试的项目包括:全省市、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全省县以下司法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司法助理员;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省民政厅、卫生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阿坝、甘孜、凉山州基层法院录(聘)用工作人员;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

  按照安排,10月15日9∶00至10月24日24∶00为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5日进行笔试,12月5日公布笔试成绩。面试的时间为12月27-29日。

  抗震救灾表现突出可加分

  记者了解到,除了原有的加分政策外,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省公务员时可享受加分照顾:在报考39个受灾县(市、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另外,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加分政策的服务期满截止时间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调整为9月30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于10月17日前向原公告中规定的受理单位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已申报的不再申报。

  重灾区考生免收考试费

  除原公告中关于减免考试费用的规定继续执行外,对在汶川大地震中受灾严重的51个县(市、区)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0月20日至11月7日办理退费手续。若有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10月25日的考试,可予以退还考试费用。考生须于即日起至9月26日凭身份证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市(州)人事局考试机构填写《申请退考试费认可书》后办理退费手续(报考省级部门的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据了解,阿坝州原设在茂县的考点因在地震中受损,有部分考生将在成都考点考试。《公告》中还专门提出,广大考生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种安全知识学习,考前要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应对突发事件考生手册》,熟悉考场周边情况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场所设置,考生应减少携带非考试用品到考场。如遇突发事件,应保持镇静,听从指挥,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迅速有序应对。(记者 李影 张婷婷)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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