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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4月24日专电 吉林省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在2009年的公务员选拔中,县、乡机关一半以上的计划要用于招录应届毕业生。
在24日召开的“吉林省公务员管理暨市县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公务员管理局局长高枫说,2009年,吉林省将出台
《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完善和创新“定时定期”四级联考制度,确保公务员招录工作公开、竞争、择优,切实做到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
按照吉林省的规定,2009年,吉林省、市(州)机关50%以上的公务员招考计划将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县、乡级机关50%以上的招考计划用于招录应届毕业生;乡镇机关20%以上的招考计划用于招录农村优秀村干部。(记者: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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