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据了解,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考生从11日起可查询考试成绩。报考省直部门和工商(除沈阳、大连)、地税(除大连)、质监(除沈阳、大连)、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生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请关注各市网站,查询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项。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一定要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将由考生自负。
面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11月份进行。报考者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人事相关网站查询有关面试公告。面试前,由省直招考部门或市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审核其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记者 李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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