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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考面试前资格审查需带哪些资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 10:56   辽宁日报

  10月20日,沈阳市委组织部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9年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他们发出公告提示进入名单的考生,及时与所报考部门联系,了解资格审查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公告提醒考生,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0月20日—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资格审查地点由各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人事(干部)处确定。

  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需要携带哪些相关资料?有关部门作出回答:(1)按照报考职位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组织关系证明、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2)涉及外语、计算机、职称等级要求的,考生应提供相关的等级证书或成绩证。 (3)“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人员需提供由团省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材料;“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需提供由服务地市级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记者/侯永锋)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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