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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广西公务员公共科重考 考生获相应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 15:21   广西新闻网

  2010广西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重考 考生获相应补贴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龚文颖)3月19日,在广西公务员考试试题泄露事件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宣读该厅2010年第1号公告,依法宣布2010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无效,并定于2010年4月25日另行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

  蒋明红表示,报考1月16日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大多处于择业和就业时期。作为就业的途径之一,公务员考试不宜停滞太长时间,尽快另行组织笔试,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广大考生的利益。蒋明红同时对依法另行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的相关事宜作了说明。

  “原考生”可参加考试

  参加4月25日笔试的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参加广西1月16日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二是已通过广西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审查、并已于1月15日之前缴纳报名考试费,但因故缺考的考生。如果其所报考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不再另行组织专业科目笔试。参加2010年1月16日笔试的报考者在这次泄题案件中,已被有关部门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参加本次笔试的资格。

  原有考场考号不变

  考试时间定于4月25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下午14时至16时30分为《申论》考试时间。

  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的,考试地点设在南宁;报考设区的市及以下机关的,考试地点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生原报考的职位、考区、考点、考场和考号不变。这次广西另行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参加由国家公务员局、国家人事考试中心命题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考生可获相应补贴

  4月25日另行组织的笔试,不再向报考者收取报名考试费等费用。对已参加广西2010年1月16日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并参加本次笔试的报考者,有关部门考虑到交通、食宿因素,发给适当补助。

  具体标准如下:第一,广西区内报考者在本人所在市参加考试的,每人补助200元人民币;第二,广西区内报考者跨市参加考试的,每人补助300元;广西相邻省份(云南、广东、海南、湖南、贵州)报考者参加考试的,每人补助500元;其他省、区、市报考者参加考试的,每人补助800元。

  上述报考者所在地的认定,以原报考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为准;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所在地为准;已就业的报考者,以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准;其他报考者以通信地址为准。符合参加笔试条件的报考者,不来参加4月25日笔试的,则退还原缴纳的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每人110元,具体退还办法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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