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2010考录人民检察院公务员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2日 14:16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公务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为3月20日9时—3月29日17时,笔试时间为4月25日,共招录公务员358人,详见下文。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全区检察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

  本次招考计划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358人,其中检察业务职位256人、文字综合职位33人、财会职位23人、计算机网络管理职位16人、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23人、法医职位5人、检察记者职位1人、文件检验职位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条件。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内蒙古户籍(含内蒙古生源的区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已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人员)、在内蒙古服务和已经服务期满的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4、学历和专业条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10届及以前毕业),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B类、C类证书及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人员)报考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的,不受学历和相关专业的限制。

  在本简章的附件中,已对部分职位的“相关专业”范围做了明确限定,报考者应仔细与本人毕业证上显示的所学专业进行对照,不属于“相关专业”范围的不得报考。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至1992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6、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根据履行检察职责的需要,凡报考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的报考人员,要求体形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矫正视力0.8以上,面部无明显斑痕,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审查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单位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提前声明,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录用资格。

  7、具备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考录职位表》)。

  8、自治区检察院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录用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村牧区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以下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2011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考者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9时--3月29日17时。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在报名阶段报考者先选报职位类别,暂不填报具体职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类别。报名时,报考者必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考录简章和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以预订相应的答题纸;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录职位所在单位的自治区主管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费每人1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17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须将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及报考者本人的姓名、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0年3月31日前传真至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0471-6287870),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加分资格的确认

  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且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报考者,凡截止到2010年3月20日,服务期满后未超出3年(2007年3月20日后服务期满),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按照加分标准统一给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报考者,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及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储备人才”报考者,须在3月31日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送当地旗县(市、区)人事局,由旗县(市、区)及盟市人事局逐级审核其有关材料(储备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并由盟市人事局在4月25日前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报考者务必于2010年4月20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各类职位总开考比例(报考该类职位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下同),按照自治区和盟市检察机关不低于5:1、旗县(市、区)检察机关不低于3:1的比例统一计算。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该类职位中核减具体职位。

  (二)笔试科目

  报考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法律知识》, 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者,不参加《法律知识》科目的考试。其他所有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作弊处理。报考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蒙古文答卷,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0年4月2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7:00-18:30   《公共基础知识》

  17:00-19:00   《法律知识》[报考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考该科,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将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分别设在12个盟市所在地,其中设在呼和浩特的考点,名称为区直考点。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五)笔试成绩的计算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的,笔试后,按照《法律知识》占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25%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后,按照《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4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六)笔试免试

  报考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法律知识》科目免试,该科成绩统一按本次报考该类职位其他应考者的最高分数计算:

  1.具有法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或B类(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3.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B类(未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只有报考旗县(不含市、区)检察院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法律知识》科目才可免试;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C类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检察分院及扎兰屯市、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赤峰市松山区、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丰镇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海市海南区检察院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蒙汉兼通)职位的,《法律知识》科目可免试。

  以上第1条中包含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第2、3、4条中包含2009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

  (七)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储备人才”报考者,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1.66分。

  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其中,所有科目加分之和若超过10分,则按照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3.33分的方式进行加分。

  《法律知识》免试的考生,该科目不再享受加分。

  (八)笔试成绩公布及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于笔试阅卷工作采用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内蒙古 公务员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