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深圳市2010年招考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9日 15:35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深圳市2010年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已经发布,详见下文:

深圳市2010年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我市2010年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1001批次)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职位最终聘任人数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2010年2月25日)》有关规定确定。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上午8:00至12:00。

  体检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

  三、 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招考单位”、“职位编码”、“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考生到交费处交体检费320元。交费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任资格。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聘任资格。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聘任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7〕192号)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根据《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不可申请复检。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将于3月31日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

  附:深圳市2010年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总成绩表(1001批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相关链接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