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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7日 09:48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已经发布,共招录9514名公务员,详见下文: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2010年自治区部分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9514名(不含现场报名的招录职位人数)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

  一、招考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8月18日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部分职位户籍不限(详见职位表备注栏说明);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干部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7、选调生岗位除自治区部分高校、地州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团委组织推荐报名外,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可报考。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请详见《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中年龄规定“35岁以下”(含35岁),是指 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其中:报考法官职位、检察官职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二、时间安排,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一)时间安排(北京时间,下同)

  1、报名、缴费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10年5月30日9︰30时—6月5日18︰30时。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5月28日—6月3日,每天10︰00-18︰30时

  (3)缴费时间: 2010年5月30日9︰30—6月6日18︰00时。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0年8月7日18︰00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8月16日— 18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5、面试日程安排公告时间:2010年8月19日18︰00时。

  6、面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26 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

  7、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时间:面试时由招考部门、地区另行通知。

  8、公示时间:2010年9月18日—24 日。

  (二)报名、公告、公示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行;公告、公示、政策、问题解答主要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昆仑网(www.xjkunlun.cn)以及招考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网站进行。

  三、招考程序

  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笔试之后,选调生招考程序单独进行,详见选调生职位表)。

  (一)报名与确认

  1、采用网络报名和个别机关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只允许报考人员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1个职位。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2)查阅《报名流程》;

  3)如实填写《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蓝色,JPG规格20K-50K);

  5)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6)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面试时携带);

  7)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8)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3日10︰00时(北京时间)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个别机关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报考费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二。

  2、报名笔试费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 元,笔试费每科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3、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公共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法官、检察官职位《法律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报考各级公安机关、森林公安、各级法院及各级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1)《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

  (3)《法律专业知识》:150分钟,满分100分;

  (4)《公安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

  (5)《汉语基础知识》:6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0年6月30日。)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职位代码为 2001-2314)的加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试卷命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

  5、笔试语种:维吾尔文字试卷使用维吾尔语答题,汉文试卷使用汉语答题。

  6、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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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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