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我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录计划和培养层次
我省此次招录面向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公安系统,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四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监狱系统基层单位。招录计划为229名,其中公安系统100名,司法行政系统(包括省监狱系统)129名。培养试点院校为江苏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计划如下:
(一) 专科班(7名)
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招录计划为:司法行政系统7名。
(二) 本科班(222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招录计划为:公安系统100名,司法行政系统(包括省监狱系统)122名。
二、 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 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或社区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0日至1993年8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专科试点班或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8、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者;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2007年以来在中央国家机关和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曾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报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录用或已通过考察政审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三、 招录程序
招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政审)和公示、审批、入学及录用的程序进行。学校录取后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一) 发布公告
各定向招录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考试类别、培养院校、培养专业(方向)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gwyj.gov.cn)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8月10日9∶00-8月15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8月10日9∶00-8月16日16∶00。
考生网络报名24小时后可登陆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笔试费用为144元,其中,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费用98元,教育入学考试笔试费用46元。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2、 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 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8月17日9∶00—16∶00。
(4) 未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5)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9月19日~20日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三) 笔试
1、 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的考生,于2011年9月12日~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2、 笔试科目和范围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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