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7名公务员因违纪违法被开除

2012年12月20日10:07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晓杰

  “治庸问责确实是搞真的,曝光就受罚。”12月18日,谈及武汉市正在进行的“电视问政”,武汉市人社系统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说。

  作为捧着“金饭碗”的国家公务人员,上述感慨源自于武汉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一组数据——自武汉市去年11月22日实施公务员[微博]岗位责任管理以来,全市被问责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22人,不称职的11人,受到警告处分的4人,记大过1人,降级5人,撤职4人,开除17人。

  “被开除的都是严重违纪、违法,按照规定,再也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武汉市公务员局综合管理处张增祥说,作为该市“治庸问责”建立体制机制一项重要内容,“从办事员到局级干部,都签订岗位责任书、承诺书”,共计50492份,“这将是长效机制”。

  这场“动真格”的官场风暴,始于2011年春天。当年4月6日,在武汉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上,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说,“问责风暴”体现在问题解决不了、任务完成不了,都能明确找到对应责任人“买单”。

  此后,武汉全面启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对辖内48317多名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予以量化、具体化。其中,工作作风差、被投诉有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较严重的、没完成工作量的,考核都会被评为“不称职”;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将被辞退。

  对于17名被开除公务员具体级别和岗位分布情况,上述人社系统官员并未正面回应,“凡是涉及到经济发展的,只要曝光就被处罚。”

  “以前,辞退或开除公务员要顾忌很多方面,流动性低导致队伍臃肿,社会意见也很多。”武汉大学[微博][微博]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主任秦前红认为,直接开除是一个有力措施,“国家早就有相关法律”。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在此基础上,武汉市亦曾制定有《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从2007年开始执行。

  “不能先紧后松。”武汉市“电视问政”资深评论员、华中科技大学[微博]新闻评论中心主任教授赵振宇指出,“要做的就是严格执行,不能由领导个人的喜恶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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