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I大纲解读

2013年07月19日14:48  中公教育 微博   

  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I考试大纲已经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对本次考试的考查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以及考查内容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中公教育[微博]专家特为广大考生对考纲进行深度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时间里提高备考效率。

  一、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II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 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       约60分

  中国宪法学   约50分

  中国法制史   约40分

  4.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多项选择题: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分析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三、考查内容

  考查内容是整个考试大纲的核心部分,详细列举了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I部分的所有考点。与2012年的考纲相比,今年的考纲有较大变化,尤其是法理学和宪法学部分,具体解读如下:

  (一)删除的考点

  本次考纲删除的考点集中在中国宪法学部分,分别是:宪法的作用;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内容;外国人的权利保护。

  (二)新增的考点

  1.法理学

  (1)法律移植与继承;

  (2)法的价值:包含了法的价值的概念、法的主要价值、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三个知识点;

  (3)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草案的通过;

  (4)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分类。

  2.中国宪法学

  (1)中国选举的民主程序:辞职;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3.中国法制史

  (1)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主要立法原则与立法阶段,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2)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3)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4)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劳动立法与婚姻立法。

  4.新增加的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三)有变化的考点

  相比去年的考纲,2013年的考纲在章节内容上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对某些概念的表述也有所变化,需要考生加以注意。

  1.法理学

  (1)在“法、法律的含义”一节当中,原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含义两个知识点合并为“法”与“法律”的词义一个知识点;

  (2)法律制定的原则:“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变为“合法性原则”;

  (3)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宪法”变为“宪法及其相关法”;

  (4)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增加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变为“行政规章”;

  (5)法律分类:原考点“法律的特殊分类”变为“西方两大法系的特殊法律分类”,且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这一分类被删除;

  (6)法律解释的方法:“文法解释”变为“文义解释”,“系统解释”变为“体系解释”,“逻辑解释”被删除;

  2.中国宪法学

  (1)在“宪法概述”一节当中,原“宪法的形式特征”和“宪法的本质属性”两个知识点合并为“宪法的特征”一个知识点;

  (2)考点“宪法的分类”由原先与“宪法原则”共同构成一节变为归入到“宪法概述”一节当中,且内容有变化,由原先宪法的形式分类和宪法的实质分类变为宪法的传统分类和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3)“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一章变为“宪法的变迁”,内容由原先的宪法制定、宪法实施、宪法实施的保障三节变为宪法制定、宪法解释、宪法修改、违宪审查制度四节;

  (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由原先的一节拆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两节,并且考纲对此进行了具体列举。

  由于2013年的考纲变化较大,所以考生在备考时应当重点关注新增加的和有变化的内容,对照考纲合理制定自己的复习计划。针对专业综合II考试的特点,中公教育在此为考生提出“三步走”的备考策略。

  分学科复习“三小步”:

  1.法理学。法理学知识理论性较强,尽量结合其他学科中相应的知识来理解记忆,让抽象变为具体。考生在复习时应注重锻炼自己从法理学角度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争取在考试中脱颖而出。

  2.中国宪法学。中国宪法学是基础学科,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考生要熟悉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理论,理清宪法学的知识脉络,做到稳中取胜。

  3.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部分的内容比较庞杂,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结合相应的历史环境对不同时期的法律制度进行归纳总结,对知识点进行逐一突破,做到出类拔萃。

  综合能力提升“三大步”:

  1.全面系统地夯实基础知识。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以课本为主要复习材料。

  2.仔细研究真题。通过分析真题熟悉考试题型结构、考点分布以及命题人的出题思路等内容。

  3.多做模拟卷。通过做题来查漏补缺,巩固和完善自己头脑中已经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

  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要重点研究发生变化的部分,尤其是新增加的部分,在备考过程中可以把相关知识点都找出来加以复习,方可把握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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