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公务员面试热点:伤不起的小孩

2013年08月09日16:36  中公教育 微博   

  【热点聚焦】

  学“灰太狼”烤羊,小学生被烧伤;中学生不堪压力跳楼自杀;还有接连发生的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甚至两天内就有19名中小学[微博]生溺亡,20天8起校园性侵案,……未成年人安全问题频出,一桩桩悲剧让人痛心疾首。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这个话题总是在出事之后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而后却在信息的海洋中悄然沉寂。如何让孩子的童年远离不安全的“阴影”,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热点透析】

  中国作为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儿童数量约占全国人口的10%,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发展。现阶段中国儿童权益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儿童成长的环境需要得到进一步优化,儿童的整体发展水平需要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之间的儿童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差别较大;我国还没有彻底消除贫困,部分儿童还生活在贫困当中;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但是转移人口子女的教育和医疗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孩子是民族的希望。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让儿童在受父母监护照料的同时,不能受到任何人、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凌辱、虐待剥削。我国《宪法》、《未成年保护法》、《刑法》、《婚姻家庭法》等也强调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然而理想与现实总是差距之大,我国儿童权益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

  我们要有一种反思的精神,回过头来梳理一下儿童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比如,在立法上还基本停留在较浅层面,未能从国家未来竞争发展角度来考量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儿童保护的主体众多,然而政府主导,政府、学校、社会互动协调的整体性保护机制尚待建立;保护措施不少,但相互衔接的有机保护体系没有形成。在儿童权益保护问题上,国家、社会和家庭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儿童的成长环境直接影响其今后的发展,儿童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的民族素质,所以我们应当注重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努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有利的环境。

  中公教育[微博]专家认为保护儿童刻不容缓,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的立法保护。要改善和解决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立法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要增强我国未成年人权益立法保护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即要健全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社会在发展,只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规定与未成年人的需要真正契合在一起,才能满足现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需要。在有效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性问题上,当务之急是要结合社会现状,对原有立法中未涉及的、现存问题进行分析,对规定内容不够具体或不够全面的条款及时作出补充规法解释,以减少立法断层给法律适用造成的混乱局面。对一些需要强制实施和遵守的法条,应制定出相应的处罚内容,以保证其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司法机关应通过严厉打击、惩戒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警戒不法分子,教育其他公民,以此来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通过制裁来达到遏制和预防犯罪的目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特殊的司法保护是近年来较受关注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内容之一。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法院机关在审判活动中,要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充分行使诉权;准确适用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加强法院认证,保障未成年人的实体权利。深入校园举办专题讲座等,普及法律知识,从源头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三是深化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保护。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共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之网。家庭是未成年人人生的第一课堂,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基本场所,承担着社会赋予的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家庭保护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而学校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是培养人才的专门场所,更是塑造人格的地方。社会大背景是未成年人成长及人格培育的大环境,因而必须要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未雨绸缪,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一项紧迫的社会任务,抓紧抓好。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才能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防不胜防。虽然未成年人有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各方面的保护,但各种保护手段都是有限度的。因此,只有提高未成年人自身辨别是非、自我约束控制、抵制不良影响等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才能使未成年人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筑起保护的防线,使各种保护手段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发挥最大功效。培育未成年人权益的自我保护主要是通过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未成年人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强化预防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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