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夏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解读

2013年08月27日11:33  中公教育 微博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公告已经发布,中公教育[微博]专家第一时间进行详细解读。我们仔细对比了2013年和2012年的公告,对变化的部分进行重点解读,方便广大考生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的变化。

  一、招录人数略微有所下降

  2013年计划招录137人(法院系统19人,检察院系统10人,公安系统53人,监狱劳教系统55人;专科55人,本科二学位61人,法律硕士21人)

  2012年计划招录142人(法院系统32人,检察院系统11人,公安系统57人,司法行政系统42人;专科55人,本科二学位71人,法律硕士16人)

  中公解读:招录人数相当,略微有所下降。考试竞争程度依然激烈,广大考生要做好准备,好好复习才是关键。

  二、招录对象范围统一

  2012年在招录对象上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是分开的,2013年把招录对象统一为:

  1.宁夏户籍或宁夏兵源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

  2.宁夏常住户口或宁夏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3.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4.2013年9月30日前在宁夏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 “三项目”人员。

  上述人员户口、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退役士兵的退伍证的签发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之前。

  中公解读:招录对象的统一,考生在选择培训模式上有了更多的选择,这一措施积极促进了考试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人才的选拔。

  三、对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2013年公告规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微博]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笔试成绩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更具优势

  2013年公告中规定:如果同一录用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012年公告中规定:如果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现象,无法决定体检、考察对象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以加试一次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中公解读:笔试成绩在考试当中的重要性显露无疑。平时面试占优势但是笔试成绩不太理想的考生,一定要重视笔试成绩的提高,加强前期的复习。

  五、其他几个需要注意的新规定

  (1)招录年龄18—33周岁。

  (2)分值确定: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60分。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4)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5)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名单的考生,自愿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六、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报名: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8月27日9:00—9月1日18:00

  其他职位:8月27日9:00—9月3日24:00

  体能测评:9月2日

  网上缴费:9月5日24:00之前

  笔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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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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