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申论热点:低调的奢华

2013年09月11日15:05  中公教育 微博   

  【背景链接】

  中央近期再次出台严规,禁止各地新建楼堂馆所。据调查,严令之下,明目张胆建办公楼的现象有所收敛,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转而以“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等各种名义暗度陈仓。

  8月12日据报道,在安徽某县,豪华的县委、县政府大楼前竟无一块醒目的标识牌,甚至一些当地群众都不知道这是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据当地干部透露,这座大楼是前两年以“商务中心”名义新建的,由于担心被群众举报,当地政府搬进去后至今没有挂牌。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奢华楼堂馆所由明转暗、改头换面,既规避了上级政府的监管,也容易导致政策误判;另外,这样的做法可能一时骗过上级,却瞒不过社会公众,从而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和政令的严肃性。

  其一,这与时下一些地方和部门权力缺乏约束,且权力运行过于封闭,缺乏信息公开有关。一个县政府,或者说某一个公权力部门想要兴建办公大楼,至少在地方上很难遇到什么阻力。即便是变化一下花样、巧立名目,当地上级部门也往往装聋作哑,并不去先期制止或纠偏。这种“共谋”机制的形成,根源在于问责的缺失。建了也就建了,主其事者并不会受到任何处分。

  其二,高压之下,楼堂馆所还能伏地前行,也与政令时松时紧,甚至“一阵风”有关。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敢于频频“换马甲”,并不是畏惧中央的严规,而是寄希望于这一严规会很快过去。事实上,从1988年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起,25年来已发布了10个国家级“限建令”文件。而大量奢华楼堂馆所,正是在声声禁令中次第建起。

  其三,政府的干部是人民的干部,政府干部的一言一行就要为政府负责,都要为党和政府的形象负责,他们所干的每一件事都要充分体现党员干部的廉洁性,都要体现出他们的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其行为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可是偏偏有一地区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做事很少想到是人民,很少想到的是法律法规,只是将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正是这样,他们才在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违反党政纪规定,做出一些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情来。

  [启示]

  政府官员违规建豪华楼堂厅馆供自己享用,看来解决四风问题不仅仅需要有制度,更要有严肃的干部管理制度,并且将这种制度真正在工作中落实体现出去,要让这些违规闯红灯的官员身上有所痛了,有所省悟,让他们明白当党和政府的官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贪图享乐的,他们才会意识到自身的错误,才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誓将腐败现象进行到底。反之,对出现这样的事件处理还只是批评而对待之,其结果是不疼不痒,这样的风气还会强刮不止。只有加强责任意识,真正对这个现象动大手术了,这样的现象自然就消除了,廉政之风才会树立!

  [措施]

  解决此类问题最重要的还在于约束权力,强化问责,不能动辄罚酒三杯。对于那些“换个马甲”继续奢华的做法,要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对此,中公教育[微博]专家建议:

  一方面,应该下大力气推动政府信息公。地方及部门在涉及重大公共财政支出时,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每一个涉及政府的基建项目,应在政府网站公开投资和用途。要让公众知晓公共财政资金的流向、用途和管理的过程,不能继续暗箱操作。

  另一方面,在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建设上,应该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比如,在严查政府办公楼的同时,也应该对相关的“马甲”,诸如“培训中心”、“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等等业务用房,做出相应的明文规定,以堵塞漏洞,避免被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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