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部分 考务常见问题(14问)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3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网上确认的基本程序:
(1)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所在考区网上确认系统;
(2)阅读、熟悉考场规则和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以当地考试机构网上明示的规格要求为准,对不符合规格的数码照片建议用图像处理软件另存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①更改姓名中错别字或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个别数字的报考人员;
②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报考人员;
③其他经当地考试机构确认需现场办理的事项。
这些报考人员应拨打咨询电话和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试地点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更改后的考试地报名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获知办理更改及确认手续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考试地点。
报名确认中,有二类报名信息经当地考试机构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录机关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查之前,可以用退订职位功能退订原有的职位变成未报考状态,重新报考。
需要查看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如果是未通过审查,则不能重新报考本职位,需改报其他职位。如果是补充资料,则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补充即可。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8日10:00至23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微博]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新浪网、搜狐网等进行查询。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考生确实需要的,可在成绩公布后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192、64401193、64401261。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考生可使用输入法中的“全拼”输入,如果还没有要找的字,请使用谐音字代替名字中的生僻字,并加上括号,如珄(生)。